通知公告
高企認定解疑答惑
知識產權解疑答惑
行業資訊
重點研究與開發計劃資金:
1.重點研發資金支持全省經濟和社會發展中共性、關鍵性、公益性技術研發活動;自主知識產權的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研究開發。通過凝練重點研發領域和方向,組織每年度科技項目攻關,為經濟和社會發展提供持續性科技支撐。
2.資金來源于省級財政預算撥款,省財政廳根據省級科技發展規劃和計劃任務,將重點研發資金列入省級財政預算。
3.重點研發資金補助對象是在安徽省范圍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優先支持具有較強自主研發能力,具備較好科研基礎條件的企業、高校院所、公益科研機構和新型研發機構。
項目領域:
(一)高新技術領域:支持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以及科研儀器設備等研發和應用,提升產業技術創新能力和核心競爭力。
(二)農業農村領域:支持農業新品種選育、農業技術創新和示范推廣應用,引領支撐農業綠色發展、轉型發展、可持續發展。
(三)社會發展領域:支持人口健康、資源環境、生物醫藥、防災減災、城市發展、公共安全等社會民生領域技術研發,支持開展技術創新和示范推廣應用,提升科技惠民能力和水平。
(四)對外合作領域:支持與境外以及長三角地區等單位聯合開展技術攻關,開展科技援藏援疆援青工作,提升我省科技創新開放度。
(五)科技扶貧領域:面向大別山等貧困革命老區、皖北地區和省級以上貧困縣,通過產學研合作方式開展技術成果示范推廣應用,支持當地特色產業發展。
省重點研究與開發計劃采取公開競爭方式擇優支持項目。項目實施周期一般不超過三年。優先支持企業、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發機構等合作承擔實施項目。
申報條件:
項目申報單位應為安徽省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單位,有較強的創新能力、人才和科研基礎條件保障,運行管理規范,科研信用記錄良好。項目主持人應為申報單位在職或為項目實施而正式聘用的人員,具有領導和組織開展創新性研究的能力,保證有足夠的時間投入研究工作,科研信用記錄良好,截至申報時沒有主持在研省級(含省級)以上科技計劃項目(課題)(不包括自然科學基金和后補助、績效獎勵類項目)。項目由兩個及以上單位合作申報的,牽頭單位應與各合作單位簽訂協議,明晰各方責任、承擔的工作任務及項目資金額度,項目實施形成的固定資產及科技成果權益歸屬等。同一項目已獲取省財政資金資助或已通過其它渠道申請財政資助的,不得重復申報。
申報流程:
1、根據全省科技發展規劃和省委、省政府重點工作部署,省科技廳負責組織編制發布項目申報指南。指南編制應廣泛聽取企業、高校院所、相關部門和科研人員的意見建議。
2、省重點研究與開發計劃實行限額推薦。項目申報單位通過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統提交申報材料,由歸口管理單位對申報項目進行初審后,按下達指標數向省科技廳推薦。
3、省科技廳或其委托的專業機構負責受理項目申報,對申報材料進行形式審查。對通過形式審查的項目,采取網絡評審、會議評審等形式組織專家評審。評審專家原則上從安徽省科技專家庫中抽取。評審應克服唯論文、唯職稱、唯學歷、唯獎項傾向,重點審核項目創新性、可行性、績效目標與指南要求的相符性以及申報單位實施項目的能力條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