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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合肥市技術創新中心按照以往經驗,可能即將開始認定申報。很多人比較關心合肥市技術創新中心認定獎勵扶持政策,申報流程以及組建后如何運行管理,下面來詳細講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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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技術創新中心認定獎勵
(一)市技術創新中心需每年對建設運行情況進行總結,編寫年度工作總結報告和自查評估報告報市科技局。
(二)市科技局對認定的市技術創新中心進行定期考核評估,及時調度,3年為一個評估周期。根據市技術創新中心簽訂的目標任務書,對3年的整體運行狀況進行綜合考核評價,具體包括:技術創新水平、人才隊伍建設、成果轉化能力、行業引領帶動、資金投入情況、經濟社會效益、運行管理機制等。考評結果分為優秀、良好、合格和未通過四個等次。
(三)市財政對新組建的市技術創新中心給予每家300萬元資金支持,根據考評結果分期撥付。認定時給予200萬元資金支持,評估期滿考核合格,再給予100萬元資金支持。同時,對考評結果為良好以上的市技術創新中心,擇優推薦申報國家、安徽省技術創新中心;對考評結果未通過的市技術創新中心,予以1年期整改,對整改仍未通過或不參加評估的中心,不再列入市技術創新中心序列并予以摘牌。評估期內被認定為國家級、省級科技創新基地或近3年內已參加國家、省有關部門組織的考核評估,結果直接采納運用,其余都應參加市科技局組織的考核評估。
合肥市技術創新中心申報流程
(一)規劃布局。市科技局圍繞貫徹落實國家、省、市經濟發展戰略及創新發展規劃需求,提出市技術創新中心規劃布局方案。
(二)申請。符合條件的單位向所在縣(市)區科技主管部門提出建設意向申請,編制市技術創新中心組建方案,提出中心的建設布局、重點方向、建設任務、建設模式和保障措施等,經縣(市)區科技主管部門同意推薦后報送市科技局。
(三)可行性論證。市科技局會同市發改委、經信局、財政局及相關專家成立聯合評審組,按照擇優、擇重、擇需的原則,對建設單位進行考察,對可行性方案進行咨詢論證,提出專家論證意見,成熟一個、啟動一個。
(四)認定。對通過論證的市技術創新中心,經公示無異議后,報市政府審定同意后予以認定。新認定的市技術創新中心統一命名為“XXX(領域名)合肥市技術創新中心”(英文名稱為“XXX Technology Innovation Center of Hefei”)。
(五)編制任務書。經認定的市技術創新中心實行目標管理,依托單位填報《合肥市技術創新中心目標任務書》,經市科技局審核同意后簽訂實施。
合肥市技術創新中心運行管理
(一)鼓勵市技術創新中心探索多種類型的獨立法人實體化運作。在條件尚不具備時,可先行實現人財物相對獨立的管理機制。市技術創新中心可根據不同建設投入模式,利用自籌資金、社會資金、成果轉化收益等逐步實現自我運營。
(二)市技術創新中心應設立董事會(或理事會)、技術(或專家)委員會。董事會(或理事會)成員由依托單位和參建各方選派代表組成,負責中心發展戰略、章程制定、人事任免等重大事項決策。技術(或專家)委員會負責中心的技術規劃、研發方向、技術路線等咨詢建議。
(三)市技術創新中心實行董事會(或理事會)領導下的中心主任負責制。中心主任是中心建設和運行的第一責任人,主持日常工作。中心主任應具有相對獨立的人事、財務、資產等管理權限,具有較高的技術水平和較強的組織管理能力,能夠組織或參與實施技術攻關及成果轉化產業化任務。中心主任可通過推選或公開招聘等方式遴選聘任。
(四)鼓勵市技術創新中心探索靈活高效的管理模式,在運行機制、項目管理、資金投入、成果轉化、人才培養、聯合開放等方面改革創新、先行先試,著力推動產學研用一體化發展。加強知識產權創造和保護,對中心支持完成的相關成果,應標注市技術創新中心或依托單位名稱,對取得的知識產權管理和運用,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五)市技術創新中心需要更名、變更主要研究方向或進行調整重組等重大事項,依托單位應向歸口管理部門提出書面申請,經審核同意后,報市科技局備案。
合肥市技術創新中心定位于合肥市最高層次的技術創新與成果轉化類科技創新基地,是國家級、省級科技創新基地的“預備隊”和全市各類創新基地的“先鋒隊”,如果你想申報這個項目的話,可以咨詢臥濤科技如何申報,臥濤科技10年項目申報經驗,有專人指導申報這個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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