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行業資訊
根據合肥市高新區新開展補助政策。關于合肥市兌現2020年建設世界一流高科技園區若干政策各項補助政策。其中新認定的區級高企年度銷售收入于 2000 萬元(不含)、研發投入資金不少于 10 萬元且申報享受了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給予研發費用補貼。補貼金額按照其稅務部門核算研發費用總額不超過10%,最高不超過 10 萬元。補貼資金實行總量控制,當年補貼資金總額不超過 500 萬元。下面一起學習,兌現申報補助的條件及相關要求時間。
政策免費咨詢:198 5510 8681
注意:本次申報主要要求企業為工商、稅務、統計關系均在合肥高新區,并在高新區持續經營。申請項目在高新區內實施、且符合政策要求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或其他機構。兌現申報程序:
合創匯雙創載體系統:在“政策兌現”模塊,按照相應條款要求進行線上填報并上傳相關證明材料。
高新區財政涉企系統:如企業已在合創匯平臺注冊過賬號,直接輸入賬號登錄即可,未注冊請注冊賬號登錄,企業在高新區涉企系統首頁的“申報通知”欄目中找到科技局發布的相應政策申報通知,進行申報即可(需要下載申報材料模板,直接點擊申報通知模板下載即可),然后點擊下面的我要申報, 即可申報項目。
兌現申報要求和時間
本次所有政策兌現資金申請表進入申報系統下載模板填報,在完成線上提交后報送一式一份紙質材料至高新區管委會科技局相關處室。系統與紙質申報時間為2021年7月16日至7月30日,7月30日17:30關閉申報系統,逾期不予受理。
合肥市兌現2020年建設世界一流高科技園區若干政策各項補助匯編:
1、政策第13條 支持技術和產品推廣應用
(1)面向園區企業開放新型應用場景
政策內容:每年從園區基礎設施建設支出中安排不低于30%的經費用于新型智慧城市應用場景建設。鼓勵園區企業參與智慧城市、經濟大腦、未來教育、未來健康、智慧車站、無人駕駛、量子應用、未來智造八大新型場景應用創新,對參與高新區智慧城市、經濟大腦、未來教育、智慧車站和無人駕駛等項目建設并完成驗收的企業,對以產品租賃、運營服務、一次性采購等三種模式提供服務的,分別給予合同金額50%、20%、5%的補貼,每家企業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申報條件:參與高新區智慧城市、經濟大腦、未來教育、未來健康、智慧車站、無人駕駛、量子應用、未來智造八大新型項目建設并完成驗收的企業,并以產品租賃、運營服務、一次性采購等三種模式提供服務。
申報材料:1、新型應用場景補貼申請表(進系統下載);2、服務合同、發票、轉賬憑證;3、項目完成驗收證明材料;4、無關聯交易承諾書;5、營業執照。
申報系統:高新區財政涉企系統
(2)采購補貼
政策內容:對采購園區精準醫療、量子保密產品或服務總金額一次性達到200萬元以上的區內企業,按照每家企業采購金額的10%給予最高不超過100萬元補貼。
申報條件:在高新區市場匯平臺采購園區精準醫療、量子保密產品或服務總金額一次性達到200萬元以上的區內企業。
申報材料:1、采購補貼申請表(進系統下載);2、企業營業執照; 3、交易合同; 4、對公轉賬憑證; 5、交易發票;6、無關聯交易承諾書。
申報系統:高新區財政涉企系統
(3)銷售補貼
政策內容:對園區中小企業當年累計獲得新經濟龍頭企業、境外500強企業2000萬元以上訂單的,按當年實際銷售額的2%給予每個企業最高不超過50萬元補貼。
申報條件:高新區內中小企業(按中小型企業標準劃分)2020年累計獲得新經濟龍頭企業、境外500強企業2000萬元以上訂單。
申報材料:1、銷售補貼申請表(進系統下載);2、企業營業執照; 3、交易合同; 4、對公轉賬憑證;5、交易發票;6、新經濟龍頭企業,境外500強企業證明材料;7. 無關聯交易承諾書。
申報系統:高新區財政涉企系統
2、政策第15條 鼓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
(1)區級高企研發費用補貼
政策內容:(1)新認定的區級高企年度銷售收入小于 2000 萬元(不含)、研發投入資金不少于 10 萬元且申報享受了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給予研發費用補貼。補貼金額按照其稅務部門核算研發費用總額不超過 10%,最高不超過 10 萬元。補貼資金實行總量控制,當年補貼資金總額不超過 500 萬元。
申報條件:新認定的區級高企;2020年度銷售收入少于2000萬(不含);2020年研發投入資金不少于10萬元;企業須按規定到稅務部門辦理完成2020年度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手續,再申報2021年區級高企研發費用支持資金。納入支持范圍的研發費用是2020年1月1日(含)至2020年12月31日(含)之間的企業研發費用,歸集口徑、計入比例等與企業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要求一致。
申報材料:1、區高企研發費用補貼申請表(進系統下載);2、2020年度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包含基礎信息表、主表及其他附表,須稅務部門蓋章、企業蓋公章);3、2020年發生的可加計扣除的研發費用專項審計報告并附研究開發活動說明材料(研發活動及研發費用歸集范圍按《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科技部關于完善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119 號)規定執行),報告應完整,并明確呈現該條款應有的結論 ;4、出具專項審計報告的中介機構(會計師事務所或稅務師事務所)應符合《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中對中介機構的相關規定,并熟悉國家有關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方面的政策;中介機構需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在崗注冊會計師或稅務師職業資格證書(復印件),全年職工社保名單并加蓋人社部門公章,或者職工工資發放清單等相關證明材料;中介機構需滿足資信要求(提供注冊會計師協會或注冊稅務師協會出具的近三年無不良記錄的證明材料);5、營業執照。
申報系統:高新區財政涉企系統
(2)高成長企業研發費用補貼
政策內容:對當年評定的瞪羚培育企業、瞪羚企業,當年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前)超過500萬元以上的,較上年度增長部分的 30%給予補貼,每家最高不超過100 萬元。
申報條件:2020年評定的瞪羚培育企業、瞪羚企業;且2020年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前)超過500萬元以上。
申報材料:1、瞪羚企業研發費用補貼申請表(進系統下載);2、2019-2020年的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專項審計報告(須附上研發費用輔助賬,研發活動及研發費用歸集范圍按《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科技部關于完善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119 號)規定執行);3、出具專項審計報告的中介機構(會計師事務所或稅務師事務所)應符合《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中對中介機構的相關規定,并熟悉國家有關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方面的政策;中介機構需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在崗注冊會計師或稅務師職業資格證書(復印件),全年職工社保名單并加蓋人社部門公章,或者職工工資發放清單等相關證明材料;中介機構需滿足資信要求(提供注冊會計師協會或注冊稅務師協會出具的近三年無不良記錄的證明材料);4、2019年和2020年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套表(稅務局蓋章,企業蓋公章),其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明細表稅務局須蓋章;4、高成長企業證書;5、營業執照。
申報系統:高新區財政涉企系統
3、政策第37條 產業聯盟獎勵
政策內容:高新區管委會每年對開展創新創業服務的社會組織工作進行綜合績效評價,對考核優秀的,每家每年給予不超過20萬元獎勵。。
申報條件: 高新區內成立的行業協會、產業聯盟、智庫,其理事長單位進行申報。
申報材料:1、創新創業服務類社會組織發展獎勵申請表(進系統下載);2、社會組織設立的證明文件;3、2020年度開展創新創業服務工作專項審計報告(包含工作內容、工作費用、工作成效等);4、2020年度工作總結及相關業績的詳細證明材料;5、營業執照。
申報系統:合創匯雙創載體系統
4、政策第39條 完善專業服務體系
(1)創業導師獎勵
政策內容:鼓勵眾創空間、孵化器、產業技術研究院等創業服務機構建立以天使投資人為核心的創業導師輔導體系(包含天使投資人、成功企業家和專業人士等,每名導師需與創業服務機構簽訂協議),為創客提供各類創業輔導與培訓等服務。每家創業服務機構需建立不少于10人的創業導師信息庫和工作臺賬,并報高新區備案。高新區管委會每年對創業導師服務成效進行考核,對考核優秀的創業導師給予2萬元/人的獎勵。
申報條件:對于2020年度區級績效考核合格及以上的眾創空間和孵化器,且在合創匯網站“雙創載體”平臺內建立了不少于10人的創業導師信息庫和工作臺賬,選取其中若干名2020年業績較好的導師進行申報,參與評比。
申報材料:1、優秀導師獎勵申請表(進系統下載);2、園區企業營業執照;3、創業導師信息庫和相應工作臺賬材料;4、申請評優的導師名單、導師介紹及服務案例、相關服務成效報告等證明材料。
申報系統:合創匯雙創載體系統
兌現申報注意事項
1.申請企業不得是“三無”企業,即無實際經營(無營業收入或研發投入)、無社保人員、無固定場所。
2.與高新區管委會簽訂協議的企業,不得重復享受同類政策。
3.本次申報的企業提供的資料必須真實、有效,對弄虛作假騙取的獎補資金,一經發現全部予以收回,并將責任單位納入高新區黑名單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