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行業資訊
蚌埠市成品儲備糧儲備企業申報條件和材料時間已經更新,主要依據《滁州市市級儲備糧管理辦法》內容,本次申報時間安排在12月20日前。蚌埠市對企業的要求標準,按照條件、材料、辦法指南開啟:蚌埠市成品儲備糧儲備企業政策專業老師解答熱線:198 5510 8681
蚌埠市成品儲備糧儲備企業申報條件:滁州市市級以上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糧油類),或者經認定的全國放心糧油示范企業,或存儲過市級成品儲備糧的企業。
蚌埠市成品儲備糧儲備企業申報材料:
(一)各縣(市、區)發展改革委(糧食和儲備局)的推薦文件。
(二)企業申請材料。
1、2021年度大米加工或銷售情況、倉儲設施情況等。
2、2021年度資產負債表和利潤表(截至2021年11月)、營業執照、龍頭企業或者放心糧油示范企業認定文件。所有復印件需加蓋縣(市、區)發展改革委(糧食和儲備局)公章。
3、相關照片。包括:企業正門照片,倉庫外部、內部照片;現場與吞吐能力相匹配的傳送帶、叉車等吞吐作業所需的設施設備等照片。
(一)各縣(市、區)發展改革委(糧食和儲備局)負責本縣(市、區)滁州市市級成品儲備糧儲備企業的推薦工作,積極組織符合條件的企業參加申報,市直企業直接申報。
(二)各縣(市、區)發展改革委(糧食和儲備局)在企業自愿申請的基礎上,嚴格對照相關條件,重點推薦規模大、設施全、管理規范的1到2家企業。原先已承擔市級成品儲備糧任務的企業,也要按規定重新申報、推薦,且每家企業申報承儲任務原則上不超過400噸(大米)。
(三)在各縣(市、區)發展改革委(糧食和儲備局)推薦的基礎上,市發展改革委(糧食和儲備局)組織專家評審,必要時進行現場核查,評定的符合條件的企業與滁州市發展改革委簽訂承儲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