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行業資訊
2022年合肥市新技術新產品新模式申請認定條件、好處、流程、獎補等內容整理如下,需要咨詢申報的企業單位可以免費咨詢漁漁為你解答指導!
政策專人免費指導電話:19855109130(可加v)
《合肥市新技術新產品新模式備案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印發實施。現將《管理辦法》主要內容解讀如下:
一、出臺依據
《合肥市推動科技成果轉化三年攻堅行動方案》(合辦〔2021〕1號)、《合肥市進一步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的若干政策(試行)》(合政辦〔2021〕7號)等。
二、出臺背景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行動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6〕28號)要求,完善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的需求導向機制,拓展新技術、新產品的市場應用空間。為進一步加強合肥市新技術新產品新模式備案管理,在廣泛征求意見建議的基礎上,制定了《管理辦法》。
三、起草過程
在充分借鑒了北京、廣東等先發地區經驗做法,市科技局起草了《管理辦法》,前期已征求相關市直部門和縣區意見,同時在市科技局官網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并于7月20日組織相關高校院所、重點企業召開專題研討會,經修改完善后,形成本次印發的《管理辦法》。
四、主要目標
發揮市場端拉動作用,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的新技術新產品新模式就地應用,服務經濟發展、城市建設和民生改善。圍繞科技成果轉化應用的難題,通過打造科技成果應用場景,破解科技成果應用場景建設供需兩端對接瓶頸,以科技成果應用場景“引爆”新產業、新業態。
五、主要內容
《管理辦法》共9項條款,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第一條:制定本辦法的目的和依據;
第二條:新技術、新產品、新模式的定義和主要任務;
第三條:新技術、新產品、新模式的性質和要求;
第四條:申請單位需要準備的申請材料;
第五條:申報備案程序;
第六條:備案有效期;
第七條:備案后享受的政策支持;
第八條:對申報備案失信行為的處置;
第九條:文件生效時間、有效期和解釋條款等。
附件包括《合肥市新技術新產品新模式備案申請書》、《合肥市新技術新產品新模式示范應用場景項目計劃書》。
六、創新舉措
首次明確了新技術新產品新模式的定義和主要任務,確定了備案程序和申報材料等。
新技術是指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發機構、企業等通過原始創新、集成創新和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等方式取得相關知識產權,具備可交易、可轉移轉化和有市場前景的技術。
新產品是指采用新技術原理、新設計構思研制、生產的全新產品,或在結構、材質、工藝等某一方面比原有產品有明顯改進,從而顯著提高了產品性能或擴大了使用功能,并對提高經濟社會效益具有一定作用的產品。
新模式是指以企業科技創新產品(技術)為基礎,運用科技創新手段經營的各種內外要素進行整合和重組,形成高效并具有獨特競爭力的商業運行模式。
七、下一步工作
依據《管理辦法》,組織開展合肥市新技術新產品新模式備案工作,打造一批應用場景。
合肥市新技術新產品新模式備案管理辦法(試行)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合肥市推動科技成果轉化三年攻堅行動方案》(合辦〔2021〕1號)、《合肥市進一步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的若干政策(試行)》(合政辦〔2021〕7號)等文件精神,發揮市場端拉動作用,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的新技術新產品新模式就地應用,服務經濟發展、城市建設和民生改善,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新技術是指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發機構、企業等通過原始創新、集成創新和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等方式取得相關知識產權,具備可交易、可轉移轉化和有市場前景的技術。
新產品是指采用新技術原理、新設計構思研制、生產的全新產品,或在結構、材質、工藝等某一方面比原有產品有明顯改進,從而顯著提高了產品性能或擴大了使用功能,并對提高經濟社會效益具有一定作用的產品。
新模式是指以企業科技創新產品(技術)為基礎,運用科技創新手段經營的各種內外要素進行整合和重組,形成高效并具有獨特競爭力的商業運行模式。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的新技術、新產品、新模式應當具備自主知識產權,技術指標在同類技術、產品、模式中達到省內領先水平及以上,技術成熟、質量可靠,可交易、可轉移轉化,符合國家、省、市對產品生產、銷售的相關規定及特殊要求,產量達到一定規模,具備較好的經濟效益,市場前景較好。申請單位在國內外依法擁有申請產品的自主知識產權,或依法取得知識產權的使用權,無知識產權糾紛,具備提供示范應用場景建設的技術能力。
新技術、新產品、新模式圍繞集成電路、新型顯示、生物醫藥、人工智能、量子、新能源汽車暨智能網聯汽車、節能環保、智能家電、光伏及新能源、高端裝備、新材料、網絡與信息安全及現代農業等本市重點發展的產業領域,明確規劃在本地建設示范應用場景。
合肥市新技術新產品新模式申請認定材料條件
第四條 申報主體為在本市區域內注冊成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提供下列申請材料:
1.《合肥市新技術新產品新模式備案申請書》。
2.《合肥市新技術新產品新模式示范應用場景項目初步計劃書》。
3.自主知識產權的說明材料(復印件)。
4.國家和省及本市對產品生產、銷售有相關規定及特殊要求的,應提供產品符合規定及要求的材料文件(復印件)。
5.市場前景預測分析報告,包括技術水平、市場占有率分析、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符合可持續發展等方面。
6.其他需提供的材料,包括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名稱變更的提供變更核準通知書)、新技術新產品新模式先進性和創新性的說明材料或專家論證意見、銷售合同(發票)、企業標準文本、具有資質的第三方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查新報告或相關證書等(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合肥市新技術新產品新模式申請認定流程
第五條 申報備案程序:
1.市科技局在門戶網站發布申報通知。
2.申報單位根據通知要求提交相關申報材料或直接報送紙質材料。
3.縣(市)區、開發區科技主管部門(以下簡稱縣區科技部門)負責對轄區內申報單位提交或報送的備案材料組織開展材料初審和實地核查。符合條件的,書面推薦到市科技局。
4.市科技局負責組織對縣區科技部門推薦的新技術新產品新模式申報材料進行審核,經研究并公示無異議后,以市科技局文件形式正式備案。
第六條 合肥市新技術、新產品、新模式自備案之日起有效期2年,申請單位可重新申請備案。
第七條 對采用備案合肥市新技術、新產品、新模式實施的示范場景應用項目,經評審符合條件的,依據《合肥市進一步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的若干政策(試行)》和《2021年合肥市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實施細則(科技創新政策)》等規定給予政策資金支持。
第八條 申請單位在申報新技術、新產品、新模式備案時,存在提供虛假材料或數據等嚴重失信行為的,撤銷其備案申請, 3年內不再受理。
第九條 本辦法由市科技局負責解釋,自2021年10月24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政策專人免費指導電話:19855109130(可加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