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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寧市2020年度及以往年度未驗收科技項目的驗收工作有關內容整理如下,看完之后還有疑問的朋友歡迎致電咨詢。
政策咨詢熱線:19855108681(v同)
一、咸寧市級科技計劃項目驗收方式
項目驗收采取現場驗收或者會議驗收方式,項目資金50萬元及以上的項目實行現場驗收,50萬元以下的項目實行會議驗收。
二、咸寧市級科技計劃項目驗收組織
市科技局聘請有關領域專家開展項目驗收工作,戰略規劃與資源配置科牽頭負責,相關責任科室負責具體驗收工作,項目推薦單位協助做好驗收工作。
三、咸寧市級科技計劃項目驗收程序
1.項目承擔單位登錄“咸寧市科技資源共享和公共服務平臺”,在線填寫《咸寧市科技計劃項目驗收執行情況報告》,并上傳《咸寧市科技計劃項目驗收申請表》、項目執行情況報告封面(蓋章)、正文以及相關附件材料,并提供一份正本驗收材料交市科技局有關科室存檔備查。
2.項目推薦單位認真審查《項目驗收執行情況報告》,并在《驗收申請表》上簽字蓋章。
3.相關責任科室對驗收材料進行審核,對通過材料審核的項目,按照《咸寧市科技計劃項目驗收暫行辦法》有關規定,開展項目驗收。
4.對驗收通過的項目公示無異議后,由市科技局統一印發驗收文件。
四、咸寧市級科技計劃項目驗收時間
9月16日前完成線上和線下申報。
五、咸寧市級科技計劃項目相關要求
1.項目承擔單位應按期開展項目驗收,如不能按期開展驗收,應向市科技局對口責任科室提交延遲驗收申請。
2.項目承擔單位存在下列情況之一者,不予通過驗收。
(1)所提供的驗收材料有造假行為,或項目承擔單位無法提供有效材料證明驗收指標完成的真實性;
(2)未經批準,擅自變更項目承擔單位、項目負責人、考核目標或者研究內容;
(3)實施過程中出現重大問題,但未能解決和作出說明,或研究過程及成果等存在糾紛尚未解決的;
(4)超過項目申請書規定期限2年以上未完成任務;
(5)多次督促仍未按期提交驗收材料;
(6)經費使用中存在嚴重違規違紀問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