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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將為合肥高新區就業促進行動方案等暖民心行動方案申報條件要求及補貼獎勵等內容,有問題的大家可以免費咨詢小編為您解答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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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強化組織領導
按照省、市、區工作要求,確保暖民心各項目標任務高標準、高質量完成,區工委、管委會成立區暖民心行動領導小組,區黨工委書記、管委會主任任組長,管委會分管副主任任副組長,區直各責任單位及五個社區服務中心主要負責同志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經貿局。
合肥高新區暖民心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暖心辦”)負責日常工作,開展組織協調,督查考核,推動任務落實。區直各牽頭單位負責制定行動方案、細化分解目標任務,組織、推動各項工作落實等,確保目標任務全面完成。各社區中心和直屬企業主要負責同志要高度重視,積極配合,形成合力,推動各項任務落實。
二、強化督導評價
一是明確工作職責。高新區暖民心行動責任單位有8個,其中∶區經貿局負責牽頭協調推進區10項暖民心行動;區財政局負責資金保障;區人事勞動局負責“就業促進行動”、“新徽菜名徽廚行動”2 項工作;區農村工作局負責“老年助餐服務行動”工作;區社會事業局負責“健康口腔行動”、“安心托幼行動”、“快樂健身行動”、“老有所學行動”4項工作;高新公共事務管理有限公司、區建設發展局負責“便民停車行動”工作;區經濟貿易局負責“放心家政行動”工作;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文明菜市行動”工作。五個社區服務中心和直屬企業負責配合落實工作。
二是強化目標考核機制。各單位要緊緊圍繞暖民心行動年度目標任務,堅持目標導向,緊盯實施進度,抓好過程管控,促進各項行動更加科學化、規范化和制度化,確保項目實施進度和群眾滿意度位居開發區前列。根據省市相關部署,每年12月份市直部門開展績效評價、市暖心辦開展重點項目績效評價,各項目牽頭單位做好迎檢工作,暖民心行動實施情況納入年度民生工作目標管理考核。
三是優化協調督辦機制。每月26日前各項目牽頭單位將項目開展情況報送至區暖心辦,區暖心辦定期召開工作調度會,按月通報項目實施進度,對進度滯后項目,及時向各實施部門下達督辦通知,限時整改。
三、強化宣傳引導
各項目牽頭單位要利用傳統媒體和新媒體做好暖民心行動宣傳工作,采取多種方式做好政策解讀和推介工作,引導全社會關心行動、支持行動、監督行動,切實提升群眾知曉率和社會滿意度。對暖民心各項行動中涌現的好經驗好做法及時宣傳推廣,各單位要充分配合,讓惠民政策直達群眾、落地生根。要堅持有為政府與有效市場相結合,依法合規探索采取特許經營、公建民營、民辦公助等方式,鼓勵引導社會資本參與。要進一步強化責任擔當,努力在暖民心行動上走在全省、全市前列,以保障和改善民生新成效迎接黨的二十大勝利召開。
合肥高新區就業促進行動方案
一、目標任務
(一)促進社區居民“家門口”就業。2022年,社區“三公里”就業圈平臺實現社區全覆蓋,2022年“三公里”充分就業社區覆蓋率達到50%。
(二)促進高校畢業生留肥來肥就業。2022年,累計引進重點產業急需緊缺高校畢業生不少于3000人。
(三)優化企業用工服務。每年舉辦招聘會不少于76場次,服務企業不少于1280戶次,達成意向數不少于1580人。
二、工作措施
(一)大力開展社區“三公里”就業圈提質增效行動。
加強社區“三公里”就業圈平臺宣傳,加大市場開拓和崗位開發力度,引導企業和求職者積極在平臺注冊,擴大社區“三公里”就業圈平臺入駐企業規模和求職者人員數量。推進“三公里”充分就業社區建設。
(二)大力開展“兩誠兩為”行動。
實施“誠邀外地大學生來肥就業,誠請在肥大學生留肥就業”行動。每年募集青年就業見習崗位500個及以上,確保每一名有見習需求的未就業高校畢業生都能夠參加見習活動。2022年,在原有就業見習崗位基礎上,新增120個臨時性就業見習崗位,安排未就業高校畢業生開展3——6個月就業見習。招募100名2022年高校畢業生擔任社區“小管家”。
實施“為企業找員工,為求職者找崗位”行動。常態化開展“四進一促”穩就業活動,舉辦“2+N”特色招聘會,即每周三舉辦1次招工會、每周六舉辦1次招才會,平時舉辦N場各類特色招聘會。廣泛運用“高新云聘會”等線上招聘平臺,面向重點群體、用人單位、高校等分類精準推送就業政策及服務信息,讓公共就業服務“觸手可及”。
(三)大力開展退役軍人“就業起航”行動。
組織開展退役軍人就業服務月活動,舉辦退役軍人專場招聘會,拓寬就業渠道,精準提供創業指導、就業援助、職業技能培訓等服務,促進退役軍人高質量就業。加大創業扶持力度,持續推進退役軍人就業創業園地建設,激勵更多合肥籍退役軍人回鄉創業。
(四)大力開展困難兜底行動。
加大就業困難人員摸排和幫扶力度,使有就業需求的困難群體都能得到就業服務,使符合條件的都能享受就業政策。落實定期聯系失業人員制度,實行實名制動態管理和分類幫扶,提供“一對一”就業援助,每年開發公益性崗位800個左右,托底安置通過市場渠道難以就業的困難人員,實現零就業家庭動態清零。2022年,在原有公益性崗位基礎上,新增疫情防控員、社區管理員、安全信息員等臨時性專項崗位150個,安置有就業意愿的因疫等原因失業人員,由財政資金給予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
(五)大力開展重點企業用工服務攻堅年行動。
圍繞重點產業鏈,建立重點企業“白名單”制度,充分發揮人社服務專員作用,落實用工包保服務責任制,“一企一策”服務企業用工需求,讓企業用工有保障、季節性缺工有緩解。深化與皖北等勞務輸出地合作,開展常態化勞務用工招聘活動。支持重點企業與技工院校、職業院校開展校企合作交流,支持技工院校和職業院校輸送學生來區就業。
(六)大力開展技能提升行動。
圍繞社會急需緊缺職業(工種)和勞動者就業需求,精準開展職業技能培訓,每年開展補貼性培訓1萬人次以上。加強校企人才培養合作,鼓勵企業與技工院校、職業院校開展技能人才訂單培養、委托培養、短期培訓,為企業"量身打造"技能人才。(七)大力開展人力資源市場規范化建設行動。
深入推廣“共享用工”模式。著力培育一批5A級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加強人力資源服務行業協會建設,引導行業自律,規范內部治理。定期開展清理整頓人力資源市場秩序專項行動,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加強案件查處曝光,促進行業優勝劣汰。
三、保障機制(一)成立工作專班。
成立由管委會分管領導任組長,區人事勞動局主要負責人任副組長,管委會相關部門為專班成員的就業促進行動工作專班,辦公室設在區人事勞動局。加強組織領導,抓好政策落實,確保完成各項目標任務。
(二)加強政策支持。
1.公益性崗位補貼。對經營實體開發公益性崗位,組織公益性崗位對接,服務就業困難人員到崗就業的,按規定給予經營實體公益性崗位社保補貼和崗位補貼。
2.職業技能培訓補貼。聚焦脫貧人口、農民工、失業人員等重點群體就業需求,精準開展就業技能培訓,按規定給予培訓補貼。
3.階段性穩就業補貼。按規定統籌使用就業補助資金和地方財政資金,對在疫情防控期間保持正常生產、不裁員或少裁員的餐飲、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鐵路運輸等特困行業企業,給予最高不超過50萬元的一次性穩定就業補貼。
4.重點群體就業補貼。對非市域范圍全日制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來區內企業求職的,發放 500元至1000元一次性面試補貼。對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職業院校畢業生在我區重點企業穩定就業12個月以上的,3年內社會保險個人繳納部分給予全額補貼。對中小微企業新招用應屆高校畢業生,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連續繳納社會保險費滿6個月的,按照1000元/人的標準給予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對與小微企業簽訂6個月以上勞動合同,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由就業補助資金給予每人3000元的一次性就業補貼;小微企業招用畢業年度或離校2年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按照規定給予社保補貼。對參加見習的高校畢業生按照2000/月標準發放見習補貼。對首次創辦小微企業的退役軍人給予5000元的一次性創業扶持補助。
(三)強化督導評價。
區就業促進行動工作專班牽頭抓總,建立調度通報工作機制,督導工作開展,確保按時保質完成工作任務。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壓實工作責任,定期向專班匯報工作進展情況。
合肥高新區“新徽菜·名徽廚”行動方案
一、目標任務
(一)總體目標。立足高新區本地特色,匯集以皖南徽菜、沿江美食、皖中菜肴、皖北風味為代表的安徽新徽菜美食,大力開展各類徽菜師傅技能培訓,提升徽菜師傅技能水平;聚焦高新餐飲產業發展,優化就業創業服務;聚焦打造徽菜美食文化品牌,推動徽菜文化內涵拓展升級,打造高新美食文化特色“名片”,讓徽菜美食薈萃高新,讓徽菜品牌在傳承中不斷創新。
(二)具體任務。2022年徽菜師傅技能培訓達到180人次,2023 年徽菜師傅技能培訓達到300人次,選拔一批熱愛烹飪事業、廚藝精湛、具有工匠精神的徽菜名廚,推出一批本地名菜(名小吃)、一批本地名廚、一批本地特色美食街。
二、工作措施
(一)實施徽菜師傅技能培訓工程。
面向脫貧人口及防止返貧監測對象、城鎮失業人員等重點就業群體及靈活就業勞動者,開展徽菜師傅就業技能培訓。支持餐飲企業開展新錄用人員崗前技能培訓、在崗職工崗位技能提升培訓。支持徽菜名廚開展帶徒活動,傳承徽菜技法。依托技工院校、知名餐飲企業、行業協會商會及社會培訓機構,建設徽菜培訓基地。面向符合條件的美食店鋪、餐飲商家及小吃攤點等市場經營主體,遴選一批徽菜師傅技能培訓定點培訓單位。積極推進產教融合,支持技工院校、社會培訓機構等與餐飲企業開展校企合作,訂單、定向培養徽菜從業人員。
支持職業院校、高校單獨或與餐飲企業聯合設立徽菜研究院,開展徽菜新品研發,推動徽菜創新發展。支持傳承成果顯著、菜系品牌突出的餐飲企業建設徽菜技能大師工作室,擇優申報建設為國家級、省級技能大師工作室。
(二)開展徽菜師傅職業技能評價。
按規定將徽菜系列專項職業能力考核、職業技能等級認定納入企業技能人才自主評價范圍,支持大型徽菜餐飲企業備案開展技能人才自主評價;遴選一批社會培訓評價組織,開展徽菜師傅技能評價工作。鼓勵徽菜師傅申報參加中式烹調師、中式面點師等烹飪類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在鄉村民宿、農家樂等從業的徽菜師傅,可憑累計工齡申報相應職業技能等級評價。鼓勵餐飲企業、技工院校、行業協會、社會培訓機構等開發或參與開發徽菜專項職業能力考核標準。
(三)舉辦技能競賽等活動。
支持大型徽菜餐飲企業、餐飲行業協會商會舉辦烹飪類技能競賽和專項技能競賽活動,對競賽優勝選手按規定晉升相應職業技能等級、給予一定物質激勵,授予“合肥市技術能手”等榮譽稱號。高新結合本地餐飲行業特點,舉辦徽菜技能競賽。支持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大型徽菜餐飲企業等開展徽菜師傅高技能人才研修。組織開展“徽菜名店名菜名廚”認定活動,每年認定推出一批徽菜名店名菜名廚。支持徽菜餐飲企業組織開展各類徽菜品鑒交流活動。
(四)強化徽菜師傅就業創業服務。
依托社區“三公里”就業圈平臺,收集餐飲企業崗位信息,為徽菜師傅精準推送,幫助實現家門口就業。積極為徽菜師傅提供創業指導和全方位的創業服務,在“挑戰杯”創新創業大賽中增設徽菜師傅專項大賽,通過促進創業帶動就業。采取線上線下相結合方式,開展徽菜師傅專場招聘會。動員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充分運用信息化技術,定向推送崗位信息,促進人崗匹配。
(五)支持餐飲產業升級創新。
大力推進我區餐飲產業發展,集聚省內外徽菜龍頭企業、特色小吃入駐高新。培育壯大一批地方特色突出、文化內涵豐富、社會影響廣泛的餐飲龍頭企業,并支持企業上市。加強新徽菜品牌推廣,支持我區餐飲龍頭企業“走出去”發展。發揮餐飲行業協會商會的引導作用,指導“老字號”徽菜餐飲店鋪加快升級改造,鼓勵“老字號”及其他徽菜餐飲企業傳承徽菜技藝,開發一批徽菜新品。創新線上線下經營模式,將美食、美景、文化及市場充分融合,打造新時代的新徽菜。依托餐飲行業協會商會,加快構建徽菜餐飲產業標準化體系。支持徽菜餐飲企業構建“中央廚房+冷鏈配送+餐飲門店”的生產鏈、供應鏈。積極宣傳推廣徽菜預制菜,促進預制菜產業發展。
(六)打造徽菜美食“打卡地”。
鼓勵新建、改(擴)建或共建新徽菜美食街區,打造一批"有名氣、接地氣、能圈粉”的美食打卡地、商業圈。探索“名特小吃+旅游+市場”的發展路徑,推出一批特色美食旅游線路、特色美食體驗店、特色美食體驗村(街)。高水平運營“合肥菜博物館”,提升食品產學研游學基地服務。
(七)加強合肥美食文化宣傳。
積極舉辦合肥餐飲產業大會,支持行業協會商會、知名餐飲企業舉辦徽菜文化展示交流活動,宣傳推廣徽菜美食文化、徽菜名菜和名特小吃。支持徽菜名特小吃制作技藝申報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挖掘、推廣鄉村合肥菜、合肥名小吃、特色宴等地方特色美食,組織編纂知名徽菜、名特小吃讀物等。組織開展"尋找廬州味道"系列探店品鑒活動,在政府網站增設“合肥徽菜美食”專欄,多角度、全方位宣傳各類徽菜、徽菜名菜、名特小吃背后的文化故事,傳播美食文化,提升文化品味。三、保障機制(一)成立工作專班。
成立由管委會分管領導任組長,區人事勞動局主要負責人任副組長,各相關單位分管負責人為成員的“新徽菜·名徽廚”行動工作專班,全力推進相關工作的開展。(二)加強政策支持。
1.落實培訓補貼。對參加徽菜師傅就業技能培訓的人員,按照“先繳后補、直補個人”方式,給予最高1200元/人的培訓補貼,對符合條件的按規定發放生活補助。餐飲企業開展新錄用人員崗前技能培訓的,根據培訓合格人數給予企業800元/人的培訓補貼;餐飲企業開展職工崗位技能提升培訓的,按取得高級工、技師、高級技師職業技能等級證書人數分別按2000元/人、3500元/人、5000元/人的標準給予企業培訓補貼。對初次參加專項職業能力考核及職業技能等級認定的,按規定給予技能等級評價定額補貼,評價補貼直接補給實施評價的承訓單位或委托的評價機構。對開發或參與開發徽菜專項職業能力考核標準的,通過購買服務對開發單位給予支持。
2.強化就業幫扶。根據徽菜美食企業開設連鎖店、加盟店情況,按規定給予創業就業補貼。對管理規范、服務良好、場租優惠多、帶動就業明顯的徽菜創業街區,給予街區3年孵化基地補貼。為重點就業群體創辦徽菜創業項目,提供創業擔保貸款,對10萬元及以下的個人創業擔保貸款免除反擔保要求。對于回鄉開辦農家樂、小餐館的農民工,按規定發放一次性創業補貼。
3.助力品牌培育。對在我區舉辦的徽菜美食節等活動,給予一定支持;對納入限上統計的徽菜企業在我區新開設面積50平方米以上門店的按規定給予支持。對經同意舉辦高技能人才研修的單位,按規定給予支持。
(三)強化督導評價。
工作專班要加強統籌協調,建立調度通報工作機制,強化監督問效,確保按時保質完成工作任務。工作專班各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壓實工作責任,定期向專班匯報工作進展情況。
合肥高新區老年助餐服務行動方案
一、目標任務
以解決經濟困難、獨居、空巢、高齡老年人就餐為重點,兼顧解決其他有需求的老年人就餐問題,通過改造提升新建老年食堂、助餐點等老年助餐機構為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務。
2022年底,全區建成老年食堂、助餐點不少于26個(每個城市社區不少于1個,小廟托管區不少于2個),其中城市老年食堂、老年助餐點不少于24個,農村老年食堂、老年助餐點不少于2個,引導市場主體參與助餐服務,助餐服務供給能力滿足不少于2萬老年人的就餐服務需求。
2023年,在穩定滿足不少于2萬老年人助餐服務需求的前提下,全區新增老年食堂、助餐點不少于8個,其中城市老年食堂、老年助餐點不少于7個,新增農村老年食堂、老年助餐點1個,進一步引導更多市場主體參與助餐服務,實現老年助餐服務更加便利。
2025年底,全面建成覆蓋城鄉、布局均衡、方便可及、多元主體參與的老年助餐服務網絡,老年人助餐服務需求得到有效滿足,獲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續。
二、工作措施
(一)優化老年助餐服務布局。
1.合理布局老年助餐服務設施。綜合考慮轄區老年人口規模、就餐需求、服務半徑等因素,城市社區按照10分鐘就餐服務圈合理布局,農村優先在留守老年人多、居住比較集中的行政村或自然村布點,就
近解決老年人吃飯不便問題。
2. 嚴格落實養老服務設施建設要求。將老年助餐服務設施納入養老服務設施布局規劃,嚴格落實社區養老服務設施配建要求,補齊老舊城區和已建成居住區養老服務設施短板。
(二)擴大老年助餐服務供給。
1.建設老年助餐機構。(1)依托現有的街道級養老服務中心、社區養老服務站、配建的養老服務設施等存量設施資源和政府適合用于養老助餐的政府自有、國有、集體房產,用于老年助餐機構建設。(2)可自建和運營老年助餐機構,也可引入社會力量建設和運營社區老年助餐機構。
2.引導餐飲企業參與。支持符合條件的餐飲企業運營老年食堂和老年助餐點,鼓勵連鎖化運營、規范化管理、標準化服務。支持大型連鎖化餐飲企業利用社區門店開設老年餐桌。支持食品安全和質量有保證的小型餐館就近為周邊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務。
3.支持物業服務企業拓展助餐服務功能。支持物業服務企業利用距離近、人員熟、條件好等自身優勢,因地制宜在居民小區開辦老年食堂、老年助餐點,為有需求的老年人開展送餐上門服務。
4.鼓勵單位食堂向老年人開放。鼓勵轄區內有條件的機關和企事業單位食堂,社區中心、社區(村)食堂對老年人開放。鼓勵居民區內的養老機構在滿足在院老年人就餐需求的前提下對其他老年人開放。
5.擴大農村老年助餐服務供給。依托街道級養老服務中心、特困供養機構(敬老院)、村級養老服務站、閑置的中小學校舍等存量設施,建設老年食堂、老年助餐點,為周邊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務。2022年,特困供養機構(敬老院)在滿足集中供養特困人員就餐需求的前提下全部對外開放。引導行政村使用集體經濟收入發展老年助餐服務。鼓勵農村偏遠地區根據居民意愿,采取鄰里互助、親友幫助等方式,結對為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務。
6.鼓勵公益慈善力量參與。動員引導慈善組織、愛心企業、愛心人士等通過冠名捐助等方式支持老年助餐服務,組織開展冠名認捐老年食堂、老年助餐點活動,符合條件的享受稅前扣除政策。支持機關、企事業單位與社區(村)聯建老年食堂、老年助餐點。
(三)提升老年助餐服務質量。
1.規范助餐服務。制定老年助餐服務規范和標準,發布工作指引。老年助餐服務機構至少應提供午餐服務,有條件的可提供早、晚餐服務,年度開放時間不少于300天(疫情防控等特殊情況除外)。老年助餐服務機構應制定食譜且每周更新,有條件的可提供老年營養餐。老年助餐服務機構嚴格落實“六公示”制度,將食品經營許可證、健康證、收費價格以及對老年人的優惠、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承諾書、服務電話(投訴電話)上墻公示。開展老年助餐服務相關培訓,推進服務標準化。
2.提升信息化水平。鼓勵依托現有的養老服務信息平臺,建立老年助餐服務信息系統。逐步實現統計、結算、管理等信息化,實行區域內通用。確實不具備信息化條件的應做到每餐登記,通過簽字、記賬方式準確記錄就餐人次。
3.拓展服務內容。鼓勵老年助餐服務機構將就餐配餐服務與其他為老服務項目結合,利用老年助餐服務設施在非就餐時間開展知識講座、健康咨詢、文體娛樂、社交互動等活動,讓餐桌同時成為“書桌”“茶桌”“棋牌桌”。鼓勵老年食堂、老年助餐點在滿足老年人助餐服務需求的基礎上,面向周邊居民提供就餐服務,通過社會化運營提高自我造血能力。
4.培育服務品牌。支持規范運營老年助餐服務設施的餐飲企業形成規模和品牌效應,到2023年,全區培育發展老年助餐服務品牌1 家以上。
5.加強日常監管。民政、市場監管部門常態化開展聯合巡查、加強日常監管,每半年向社會通報監督管理情況。建立老年助餐服務供應商動態調整機制,以老年人滿意度為核心評估指標,定期對老年助餐服務價格和質量進行評估,適時調整供應商。在餐飲加工關鍵環節實施“明廚亮灶”,接受公眾監督。
(四)創新老年助餐服務配送。
1.支持社會力量參與送餐服務。采取黨群服務中心+養老助餐服務、養老機構+養老助餐服務、居家養老服務綜合體+養老助餐服務、社會餐飲連鎖企業+養老助餐服務、單位食堂+養老助餐服務、慈善贊助+養老助餐服務及其他多種模式為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務。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與互聯網生活服務平臺公司和其他市場化物流公司合作,利用其物流網絡為老年人送餐。發揮街道級社會工作站、社區社會組織、社工組織、志愿服務組織、物業服務企業作用,為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提供送餐上門服務。
2.探索發展“移動型”助餐服務。支持引入依托中央廚房、餐飲企業、集體用餐配送單位加工,在餐車加熱保溫的“移動型”助餐車進小區服務和上門送餐。
3.加強疫情等特殊情況下老年助餐服務保障。做好疫情、雨雪冰凍極端天氣等特殊情況下助餐保障預案,主動了解老年人就餐需求,由助餐服務機構、第三方社會力量直接配送到老年人家中或就近的老年助餐點,保障疫情等特殊情況下老年人助餐服務需求。
三、工作保障(一)加強領導。
為統籌推進全區老年助餐服務行動工作,及時研究解決老年助餐服務行動推進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讓老年人滿意。成立高新區管委會分管領導為組長,區農村工作局局長為副組長,區農村工作局、財政局、市場監督管理局、經貿局、建設發展局、稅務局負責人為組員的高新區老年助餐服務行動工作專班。工作專班辦公室設在區農村工作局,區農村工作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
(二)支持政策。1.拓寬資金保障渠道。
統籌中央彩票公益金相關補助資金、省級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獎補資金、市區用于養老服務有關補助資金和地方福彩公益金市區分成經費等各級養老服務方面有關資金,統籌整合支持老年助餐服務。通過“個人出一點、企業讓一點、政府補一點、慈善捐一點、志愿做一點”的多方支持方式,讓老年人愿意吃、吃得好,企業愿運營、能運營,實現互利雙贏、可持續發展。
2.完善一次性建設補助政策。
在省級對新建老年食堂、老年助餐點按照每個10萬元、3萬元補助標準予以一次性建設補助基礎上,市級財政再按照每個5萬元、2 萬元標準予以一次性建設補助,不足部分區級分擔。對社會餐飲企業、單位食堂設立老年餐桌、物業服務企業開展老年助餐服務等,可通過協議方式,根據其建設成本給予適當補助。
養老助餐服務機構建成運營,即可申請建設補貼,經區民政部門或者其委托第三方評估合格后,按標準發放一次性建設補貼。已經享受過政府此類補貼的不能重復享受。第三方評估經費由區財政承擔。
3.完善運營支持政策。
(1)老年助餐機構年度補助資金根據就餐老年人(60 周歲及以上)的就餐次數,按照不低于1元/餐的標準進行計算,最高不超過10萬元。養老助餐服務機構建成運營,每季度根據老人的就餐次數,向所服務的社區提出申請,社區中心(托管辦)初審,區民政、財政部門審定金額,按季度發放運營補貼。老年助餐機構運營補貼資金由區財政承擔,納入財政年度預算。
(2)轄區政府機關事業單位自有、國有、集體房產用于養老助餐建設,社區養老服務設施用于開展老年助餐服務,應無償提供,可以通過協議的方式將租金讓利于就餐的老年人。倡導各類企業、社會組織、居民提供自有用房用于開展公益性老年助餐服務,給予租金優惠。
(3)對老年助餐服務機構,落實稅費減免政策。在社區提供老年助餐服務的養老服務機構用電、用水、用氣、用熱落實居民價格政策,同時對享受此政策的養老服務機構實行清單制管理,民政部門核實并確定清單,及時公開相關信息并嚴格監管。
4.完善就餐補助政策。
高新區戶籍,60周歲-69周歲經濟困難(低收入)的老年人,每月補貼100元/人;70周歲-79周歲經濟困難(低收入)的老年人,每月補貼150元/人;80周歲及以上經濟困難(低收入)的老年人,每月補貼200元/人。以上助餐補貼不能與政府購買居家養老服務同時享受。
助餐補貼根據自愿申請的原則,由本人或者委托人向社區(村)申請、社區中心(托管辦)審核、區民政部門核定。助餐補貼不發放現金,每月按額轉入享受補貼的老年人虛擬賬戶,補貼當季使用有效,不能累計使用和轉贈。老年助餐補貼資金由市、區財政按照3∶7比例承擔,納入兩級財政年度預算。區民政部門應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其他老年人群體就餐補貼政策。(三)強化調度。
1.加強統籌協調。各部門、單位要高度重視老年助餐服務工作。民政部門要加強對社區老年助餐服務工作的指導、商務部門積極引導有條件的餐飲企業參與老年人助餐服務。財政部門要嚴格落實補貼資金,加強資金管理。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強老年助餐服務的食品安全監管。
2.鼓勵探索創新。支持各部門、單位根據自身實際,發揮比較優勢,大膽探索符合本轄區實際的助餐配餐服務優化發展路徑,創造一批各具特色的典型經驗和先進做法,出臺一批可持續可復制的措施,為推動全區助餐配餐服務優化發展提供經驗。
3.加強監督管理。結合實施方案,明確總體任務和年度任務,區工作專班將根據情況,定期召開調度會,推進全區老年助餐行動工作,并于每月25日前向市民政局報送推進情況。
4.加強政策銜接。養老助餐機構可以為政府購買居家養老服務對象提供助餐服務。政府購買居家養老服務助餐服務機構,應積極參與全區老年助餐服務,主動運營社區老年食堂、助餐點,開展老年人配餐、送餐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