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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本文將帶大家了解一下武漢市名優創新產品推廣資金補助有關內容,武漢市的企業單位可以來了解一下,看看自己企業是否符合條件,看完本文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歡迎致電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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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快構建以國內大循環為主體,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進一步規范全市名優創新產品推廣資金(以下簡稱“名優推廣資金”)的管理、使用和監督,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幫助企業拓展國內外市場,提升武漢名優創新產品知名度,根據《中共武漢市委武漢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促進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意見》(武發〔2018〕22號)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名優推廣資金是指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用于幫助企業拓展市場舉辦、組織參加的展會、會議及重大產業鏈招商活動的資金,列入支持武漢市工業發展專項資金。
第三條 名優推廣資金的使用遵循市級統籌,公開公正,突出重點,注重績效的原則。
第二章 適用范圍
第四條 本辦法適用于市經濟和信息化局舉辦和組織參加的相關展會,每年根據市財政預算安排,擇期發布年度組織參展計劃,主要用于場館(展位)租賃、展臺搭建、宣傳推廣、會務服務、企業參展補助等。
第五條 本辦法適用于市經濟和信息化局舉辦重大產業鏈招商引資活動。主要用于場地租賃、會場布置、宣傳推廣、會務服務等。
第三章 企業參展補助資金適用對象及標準
第六條 享受參展補助的企業為工商注冊地在武漢市的企業。
第七條 企業參展補助標準∶
(一)市經濟和信息化局舉辦的相關展會,給予每家企業全額支付展館租賃費,同時,申請標準展位的按每個展位 2000 元予以補助;申請特裝展位的按每個展位4000元予以補助。
(二)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組織參加在國內舉辦的相關展會,每家企業按每個標準展位3000元予以補助。
(三)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組織參加在國外舉辦的相關展會,給予全額支付展位租賃費,并按每個標準展位2000元予以補助。
各區可根據實際情況給予配套支持。
第四章 資金使用流程
第八條 企業參展補助資金申報審批流程∶
(一)企業申報。展會結束后,企業按照要求登錄《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專項資金項目管理與服務平臺》進行申報;
(二)初審。區經信部門對轄區內企業申報情況進行初審;
(三)復審。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對企業申報情況進行復審;
(四)公示。復審合格后在市經濟和信息化局門戶網站上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五)審議。公示無異議后報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局長辦公會審議,涉及“三重一大”事項的報市經濟和信息化局黨組會審議;
(六)資金撥付。審議通過后,按資金撥付程序進行撥付。
第九條 資金使用根據項目具體金額,按照政府購買服務要求和程序確定供應商,并按相關程序進行資金撥付。
第五章 監督檢查和績效評價
第十條 市經濟和信息化局要加強對名優推廣資金的監督和管理,確保資金使用規范安全,并接受相關部門的檢查和審計。
第十一條 市區經信部門及相關企業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本項目資金績效評價工作。
第十二條 各用款單位應當嚴格執行本辦法,不得截留、挪用,做到專款專用,使用合法、合規,并接受相關部門的檢查和審計。
第六章 附則
第十三條 本辦法由市經濟和信息化局負責解釋。
第十四條 本辦法自 2021年9月1日實施,有效期5年。2021 年7月1日至8月31日期間適用本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