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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江蘇省、南京市、無錫市、徐州市、常州市、蘇州市、南通市、連云港市、淮安市、鹽城市、東臺市、揚州市、鎮江市、泰州市、海陵區、興化市、宿遷市企業成功上市及科創板掛牌的獎補政策條款匯編整理,以及分享了獎補申報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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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企業上市、掛牌申報獎勵補貼
1.對擬在“科創板”上市的高新技術企業,省財政在企業取得輔導備案受理通知書、企業完成輔導備案、企業遞交申報材料進程中,分階段逐漸加大比例給予總額300萬元以內的資金補助。
2.具體獎勵金額方面,取得江蘇證監局輔導備案確認日期通知的,一次性獎勵20萬元;
3.取得中國證監會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行政許可申請受理通知書的,一次性獎勵40萬元;
4.公司成功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或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的,一次性獎勵200萬元;
5.在境外成功上市的,一次性獎勵200萬元。
【具體政策須依據當地最新政策為準】
南京市企業上市、掛牌申報獎勵補貼
1.對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首次公開發行上市的企業,分階段給予200萬元獎勵。
2.完成股份制改造并在江蘇證監局輔導備案后,獎勵40萬元;
3.發行上市申請被中國證監會、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正式受理后,獎勵100萬元;
4.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后獎勵60萬元。
5.完成股份制改造并在江蘇證監局輔導備案后,獎勵40萬元;
6.發行上市申請被上海證券交易所正式受理后,獎勵240萬元;
7.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后獎勵120萬元。
8.企業在香港聯交所、美國紐約證券交易所、美國納斯達克證券交易所首發上市,或在其它證券交易所首發上市且募集資金高于2億元人民幣(按上市當日人民幣中間價換算),且上市公司主要經營地及納稅地均在南京市的,發行上市完成后,一次性獎勵200萬元。
9.利用多層次資本市場扶持對于在境內外資本市場和股權交易場所掛牌上市的企業,最高給予500萬元獎勵。
10.列入擬掛牌上市重點培育計劃的企業,在主板、科創板、中小板、創業板股票首發上市的或香港或其它海外股票市場首發上市的,分階段最高補貼400萬元;
11.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報價轉讓系統(新三板)掛牌的,分階段最高補貼100萬元。
12.對科創板首發上市企業分階段給予總額400萬元獎勵。
13.對新三板精選層掛牌企業,給予100萬元獎勵。
14.對在境內外證券交易所上市、募集資金主要用于江寧創新發展的企業,按項目實際投資額的0.5%、最高500萬元給予獎勵。
15.對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首次公開發行上市的企業,分階段給予200萬元獎勵。
16.完成股份制改造并在江蘇證監局輔導備案后,獎勵40萬元;
17.發行上市申請被中國證監會、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正式受理后,獎勵100萬元;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后獎勵60萬元。
18.對企業在香港聯交所、美國紐約證券交易所、美國納斯達克證券交易所首發上市,或在其它證券交易所首發上市且募集資金高于2億元人民幣(按上市當日人民幣中間價換算),且上市公司主要經營地及納稅地均在園區的,發行上市完成后,一次性獎勵200萬元。
19.對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的企業,分階段給予400萬元獎勵;
20.完成股份制改造并在江蘇證監局輔導備案后,獎勵40萬元;
21.發行上市申請被上海證券交易所正式受理后,獎勵240萬元;
22.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后獎勵120萬元。
【具體政策須依據當地最新政策為準】
無錫市企業上市、掛牌申報獎勵補貼
1.企業報江蘇證監局輔導并取得備案通知書的,給予50萬元獎勵;
2.首次公開發行股票(IPO)申請材料被中國證監會正式受理的,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后,給予100萬元獎勵。
3.企業在科創板上市,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后,給予150萬元獎勵。
4.企業成功上市且募集資金80%以上(含)投資無錫地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后,給予100萬元獎勵。
5.企業直接在境外成功上市并首發股票,且募集資金80%以上(含)投資無錫地區,給予250萬元獎勵。
6.企業采用搭建境外紅籌架構的方式成功上市,在成功上市一年內,將募集到的外資直接增資至本市主體運營公司,按注冊資本中實際到位外資的1%進行獎勵,最高上限不超過250萬元。
【具體政策須依據當地最新政策為準】
徐州市企業上市、掛牌申報獎勵補貼
1.企業擬在境內主板、中小板、創業板上市,進入市級企業上市后備庫并完成股改的,給予50萬元獎勵。
2.首次報江蘇證監局輔導并取得備案通知書的,給予50萬元經費補助。
3.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申請材料被中國證監會正式受理的,給予100萬元經費補助,成功上市后給予200萬元一次性獎勵。
4.企業在科創板成功上市,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后,給予400萬元一次性獎勵。
5.企業擬在境外上市,向相關交易所提交上市申請文件(以交易所受理函為準)、成功實現境外上市的,分別給予100萬元一次性獎勵。
【具體政策須依據當地最新政策為準】
常州市企業上市、掛牌申報獎勵補貼
1.與保薦機構簽訂上市工作協議,進入上市實質性運作程序的上市后備企業,經區上市工作領導小組審核確認后,自簽訂保薦協議年度起連續三年,當年比上年度所繳納的企業所得稅對地方新增貢獻部分,給予企業獎勵(企業上市后第二個完整會計年度起不再享受)。
2.上市后備企業向省證監局輔導報備并順利通過省證監局輔導驗收的,獎勵企業100萬元(含市財政獎勵50萬元);
3.申報境內外主流市場IPO材料的,獎勵企業100萬元(含市財政獎勵50萬元),上市成功頒發“上市企業獎”,一次性獎勵150萬元(含市財政獎勵100萬元)。
4.對將注冊地搬遷入駐武進的上市公司,并承諾注冊地三年內不變的,一次性獎勵100萬元。
【具體政策須依據當地最新政策為準】
蘇州市企業上市、掛牌申報獎勵補貼
1.鼓勵企業用好境內外資本市場,對在境內外主要資本市場實現IPO的企業,由市、縣(區)財政給予不低于300萬元獎勵,其中市本級財政獎勵不低于100萬元(在境外資本市場實現IPO并融資的企業,同時須是上市前三年內曾經獲得市科技局認定的高成長創新型企業、瞪羚企業等)。
2.對實現新三板掛牌的企業市本級財政給予30萬元獎勵。
3.新設立及整體改制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按其地方貢獻的不同給予一次性250萬元至350萬元的獎勵。其中,企業上市(除科創板上市)前一年度納稅總額地方留存低于500萬元(含)的,獎勵250萬元;介于500萬元(不含)至1000萬元(含)的,獎勵300萬元;高于1000萬元(不含)的,獎勵350萬元。在科創板成功上市的企業,給予一次性350萬元的獎勵。
4.通過上市輔導驗收后的股份有限公司,在其向證監會申報首發申請材料后,取得證監會正式受理函,給予一次性50萬元的獎勵。
5.對于在境內外直接上市成功的,給予一次性200萬元的獎勵。
【具體政策須依據當地最新政策為準】
南通市企業上市、掛牌申報獎勵補貼
1.對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申請材料取得中國證監會(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正式受理的企業,一次性獎勵200萬元;成功上市發行后,一次性獎勵100萬元。
2.對在境外成功上市并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企業,募集資金80%以上投向我市項目建設的,一次性獎勵300萬元。
3.對通過并購重組等途徑上市以及外地上市公司注冊地搬遷至市區,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權并承諾注冊地三年不變的,一次性獎勵300萬元。
【具體政策須依據當地最新政策為準】
連云港市企業上市、掛牌申報獎勵補貼
1.對首次在上交所、深交所及境外上市的企業,市財政給予300萬元資金扶持,其中擬上市企業首次在省證監局輔導完成備案、首次向中國證監會(證券交易所)提交上市申請文件并受理,市級財政分別給予100萬元的工作經費補貼;成功上市后,再給予100萬元工作經費補貼。
2.企業上市后,募集資金80%(含80%)以上用于本市范圍內生產性、經營性項目(房地產項目除外)建設的,市級財政按照首發融資額的5‰進行獎勵,最高限額為200萬元。
3.對于通過借殼上市,并將注冊地及經營場所遷至我市的或域外上市企業遷至我市的企業,視同首發上市,享受相關優惠政策。
【具體政策須依據當地最新政策為準】
淮安市企業上市、掛牌申報獎勵補貼
1.對在境內上市的企業,首次進入證監局輔導并取得備案確認給予獎勵50萬元,首次向證監會或交易所申報首發上市材料并獲受理給予獎勵100萬元,成功上市后再獎勵250萬元,共計400萬元;
2.對在境外成功上市的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400萬元;
3.對“新三板”掛牌企業轉板滬深交易所上市的,給予一次性獎勵300萬元;
【具體政策須依據當地最新政策為準】
鹽城市企業上市、掛牌申報獎勵補貼
1.企業在滬深交易所上市分階段給予合計400萬元獎勵。
2.對完成股份制改造的擬上市企業,給予20萬元獎勵;
3.對進入上市輔導期的企業,給予80萬元獎勵;
4.對IPO申請材料被中國證監會或證券交易所正式受理的企業,給予100萬元獎勵;
5.對在滬深交易所成功上市的企業,給予200萬元獎勵。
6.企業在境外上市一次性給予300萬元獎勵。
7.對完成股份制改造的擬上市企業,一次性給予20萬元獎勵;
8.對進入上市輔導期的企業,一次性給予80萬元獎勵;
9.對IPO申請材料被中國證監會正式受理的企業,一次性給予100萬元獎勵;對在主板、中小板、創業板、科創板成功上市的企業,一次性給予200萬元獎勵。
10.企業在境外上市一次性給予300萬元獎勵。
11.外地上市企業將注冊地遷至鹽城市區并在市區繳納稅收的,市、區財政一次性給予200萬元獎勵。
【具體政策須依據當地最新政策為準】
東臺市高標準出臺企業上市激勵政策
企業在主板類市場上市,給予500萬元專項獎勵。其中完成股改獎勵20萬元,進入上市輔導獎勵80萬元,IPO申請材料被證監會或證券交易所受理獎勵100萬元,上市成功后獎勵300萬元。此外,對外地主板類上市企業、境外上市企業、新三板掛牌企業將注冊地遷入東臺的,分別給予總額500萬元、300萬元、50萬元的獎勵。
【具體政策須依據當地最新政策為準】
揚州市企業上市、掛牌申報獎勵補貼
1.對首次申報證監局輔導并取得備案確認的企業,給予100萬元上市專項資金扶持,重點支持企業前期股改及輔導等相關費用支出。
2.對首次向證監會或交易所申報首發上市并獲受理的企業,給予200萬元上市專項資金扶持,重點支持企業新上技改項目、人才引進等上市發展過程中的費用支出,以及補貼企業貸款利息及擔保費用等。
3.對成功在境內外上市且資金用于本地投資的企業,按照實際募投金額給予融資專項資金扶持。
4.對上市首發募投凈額4億元(含)以上的一次性給予200萬元專項資金扶持,1億元(含)以上、4億元以內的,一次性給予150萬元專項資金扶持;1億元以內的,一次性給予100萬元專項資金扶持。
【具體政策須依據當地最新政策為準】
鎮江市企業上市、掛牌申報獎勵補貼
1.對首次申報江蘇證監局輔導并取得備案通知書的企業,給予50萬元獎勵。
2.對首次進入江蘇證監局輔導備案的企業,自輔導備案年度起兩年內,每年給予200萬元獎勵。
3.對首次公開發行股票(IPO)申請材料被中國證監會或滬深交易所正式受理的企業,在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后,給予100萬元獎勵。
4.對成功上市的企業,在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后,給予200萬元獎勵。
5.對在境外成功上市,且將首發股票募集資金80%以上(含)投資鎮江地區的企業,在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后,一次性給予300萬元獎勵。
6.對通過并購重組等方式取得境內(市外)上市公司股權并成為第一大股東,且將上市公司注冊地、納稅地遷至我市的企業,一次性給予300萬元獎勵。
【具體政策須依據當地最新政策為準】
泰州市企業上市、掛牌申報獎勵補貼
1.擬在境內上市的市區企業,獲中國證監會受理材料的,市級財政一次性獎勵50萬元。企業成功上市后,市級財政一次性再獎勵150萬元。
2.對成功在境內借殼上市并將注冊地遷入本市區的企業,市級財政一次性獎勵150萬元。
3.對在境外成功上市的市區企業,市級財政一次性獎勵150萬元。
4.市區企業在境內外成功上市首發融資,且募集資金75%以上投入本地項目建設或并購產業鏈上下游企業的,按其融資額的0.2%,市級財政一次性獎勵不超過150萬元;
5.市區企業在“新三板”成功掛牌并首次融資,且募集資金75%以上投入本地項目建設或并購產業鏈上下游企業的,按其融資額的0.2%,市級財政一次性獎勵不超過50萬元。
6.靖江、泰興、興化三市的企業,在境內外成功上市首發融資,市級財政給予一次性不超過屬地市政府獎勵標準30%的補助,單個企業補助不超過100萬元;在“新三板”成功掛牌并首次融資,市級財政給予一次性不超過屬地市政府獎勵標準20%的補助,單個企業補助不超過30萬元。
海陵區進一步支持企業上市(掛牌)十條政策
企業實現上市IPO累計獎勵金額400萬元,實現新三板掛牌累計獎勵金額180萬元,境內借殼上市并將注冊地遷入本區的獎勵300萬元,借殼在“新三板”掛牌并將注冊地遷入本區的企業,獎勵80萬元。
【具體政策須依據當地最新政策為準】
興化市推動企業加快利用資本市場實現轉型發展的若干政策
1.對實現境內外上市(境外上市限于美國紐交所、納斯達克、香港聯交所等境外主要交易所)的企業,實行以獎代補,每成功上市1家企業,獎勵500萬元。按照企業上市進程,分階段兌付:企業完成股份制改造后,辦理好工商注冊登記,獎勵20萬元;進入上市輔導期,經省證監局備案登記,獎勵80萬元;上市申請材料報證監會受理,獲得了合規性初審意見,獎勵100萬元;企業成功上市后,獎勵300萬元。大力鼓勵科技創新,對科創板上市的企業一次性額外獎勵200萬元。
2.通過借殼上市或收購兼并等資本運作方式成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東,且將注冊地遷入本市的企業,參照我市上市企業享受獎勵政策。
3.企業在境內上市首發融資,且募集資金70%以上投入本地項目建設或并購產業鏈上下游企業的,按其融資額的2‰,市財政一次性獎勵不超過200萬元。
4.企業在境外主要資本市場首發上市成功且募投項目均在本市的,首發募集資金1500萬美元(含)-5000萬美元以內的,一次性獎勵300萬元;首發募集資金5000萬美元(含)-1億美元以內的,一次性獎勵500萬元;首發募集資金1億美元以上的,一次性獎勵600萬元。
【具體政策須依據當地最新政策為準】
宿遷市企業上市、掛牌申報獎勵補貼
對列入市級擬上市后備資源庫企業,申請在A股首發上市的,宿城區將分階段給予每戶企業不超過500萬元獎補;區內企業直接在境外主要資本市場成功上市并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一次性獎勵200萬元;區內企業上市后,募集資金80%(含80%)以上用于宿城區范圍內新建、擴建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項目(房地產項目除外),按照首發募集資金額的0.5%進行獎勵,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具體政策須依據當地最新政策為準】
江蘇省科創板掛牌、上市申報條件
發行人申請在本所科創板上市,市值及財務指標應當至少符合下列標準中的一項:
(一)預計市值不低于人民幣10億元,最近兩年凈利潤均為正且累計凈利潤不低于人民幣5000萬元,或者預計市值不低于人民幣10億元,最近一年凈利潤為正且營業收入不低于人民幣1億元;
(二)預計市值不低于人民幣15億元,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低于人民幣2億元,且最近三年累計研發投入占最近三年累計營業收入的比例不低于15%;
(三)預計市值不低于人民幣20億元,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低于人民幣3億元,且最近三年經營活動產生的流量凈額累計不低于人民幣1億元;
(四)預計市值不低于人民幣30億元,且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低于人民幣3億元;
(五)預計市值不低于人民幣40億元,主要業務或產品需經國家有關部門批準,市場空間大,目前已取得階段性成果。醫藥行業企業需至少有一項核心產品獲準開展二期臨床試驗,其他符合科創板定位的企業需具備明顯的技術優勢并滿足相應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