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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小編將為大家具體講講四川省文化和旅游重點實驗室申請條件流程和認定好處管理辦法等內容,詳情如下,需要咨詢申報的企業單位或者個人可以免費咨詢小編為您解答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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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貫徹落實國家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充分發揮科技對文化事業、文化產業和旅游業發展的推動作用,規范四川省文化和旅游重點實驗室(以下簡稱“重點實驗室”)建設、運行和管理,依據《文化和旅游部重點實驗室管理辦法》(文旅科教發〔2021〕117號),結合我省文化和旅游領域工作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重點實驗室是經文化和旅游廳認定,是我省文化和旅游科技創新體系的組成部分,是文化和旅游領域開展科技創新、實施專項技術研發、聚集和培養優秀科技人才、組織相關學術交流和促進科研成果轉化的重要載體。其主要任務是針對文化和旅游領域重大、關鍵和共性問題,開展應用基礎研究,為產業技術創新、社會發展提供服務,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推動文化、旅游和科技的深度融合。
第三條重點實驗室主要依托省內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業單位等科研實體,按照“總量控制、合理布局、定期評估、動態調整”的原則進行規劃和管理。
第四條文化和旅游廳優先選擇具備條件的重點實驗室承擔相關科學研究任務,參與地方和行業標準制修訂及決策支撐等工作,對運行良好、成績顯著、效能突出的重點實驗室,優先推薦申報文化和旅游部重點實驗室。
第二章管理職責
第五條文化和旅游廳是重點實驗室的主管部門,主要職責是:
(一)編制重點實驗室規劃并推動實施。
(二)制定重點實驗室發展政策和相關管理規定。
(三)指導重點實驗室的建設、調整和撤銷,組織開展重點實驗室的驗收、評估、檢查等工作。
(四)協調解決重點實驗室建設與發展中的重大問題。
第六條市(州)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門是重點實驗室的協管部門,主要職責是:
(一)按照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廳對重點實驗室的建設要求,支持本地區的重點實驗室發展建設。
(二)組織推薦本地區的重點實驗室,審核本地區重點實驗室調整方案,協助文化和旅游廳做好重點實驗室的驗收、評估和檢查等工作。
(三)指導和監督本地區重點實驗室的日常運行和管理,協調解決建設與運行管理中存在的重大問題。
第七條依托單位是文旅重點實驗室建設和管理單位,其主要職責是:
(一)落實文化和旅游廳有關重點實驗室建設、運行和管理的各項政策,制定所屬重點實驗室運行的具體管理規定,組織重點實驗室的申報、論證、管理。
(二)為重點實驗室提供科研人員、科研場所、運行經費、儀器設備等條件保障,在學科建設、人才隊伍建設、自主課題、開放課題等方面對重點實驗室給予支持,解決重點實驗室建設運行中的有關問題。
(三)聘任重點實驗室主任、副主任,組建重點實驗室學術委員會,聘任學術委員會主任、副主任及委員。
(四)確定重點實驗室發展目標、組織結構、研究方向等重大事項。
(五)對重點實驗室進行年度考核,配合主管部門開展驗收、評估和檢查等工作。
第八條重點實驗室的主要職責是:
(一)圍繞文化和旅游行業重大科技需求,針對重點領域、前沿領域、新興領域、特色領域、交叉領域開展基礎研究和應用基礎研究,解決行業重大共性關鍵技術問題,積累相關基礎數據。
(二)凝聚和培養科技創新人才,推動學術交流與產學研融合,促進科技成果的轉化應用。
(三)組織、開展和參與國際、國家、行業、團體技術標準的研究。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重點實驗室申請條件
第三章申報與建設
第九條申報重點實驗室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依托單位應注冊5年以上,具有建設重點實驗室的積極性,承諾提供重點實驗室建設、運行經費和其他必要支撐條件。
(二)符合國家和我省文化和旅游發展戰略,研究領域聚焦、目標明確、方向穩定、特色鮮明,研究水平在行業內處于領先地位,掌握核心技術并擁有自主知識產權,或積累有雄厚的基礎數據。
(三)有較高水平的學術帶頭人,有年齡與知識結構合理、團結協作的研究人員隊伍,有穩定高效的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隊伍。
(四)有與開展研究相適應的研究場所、經費保障和良好的實驗條件,人員與用房相對集中。
(五)有相對獨立的人事和財務權,有穩定的產學研合作機制。
(六)安全保障制度完備,近3年未發生科研生產安全事故。
(七)文化和旅游廳要求的其他條件。
第十條滿足條件的單位可填寫重點實驗室建設申報書,報請市(州)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門審核推薦,由市(州)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門報送文化和旅游廳。
文化和旅游廳直屬單位可按要求直接申報并做好相關工作。
第十一條文化和旅游廳組織專家進行會議評審和現場實勘,確定重點實驗室公示名單,經公示無異議后批復開展建設。
第十二條重點實驗室依托單位應當根據批復要求編制建設計劃任務書,并組織專家組開展可行性論證后報文化和旅游廳備案。
重點實驗室應按照建設計劃任務書開展建設。建設期一般不超過2年,不能如期完成建設的,須提前3個月提出延期申請,延期申請僅限1次,期限不超1年。逾期不提交建設驗收報告或延期申請且未說明原因的,終止建設。
建設完成后,申報單位應經組織推薦部門審核后向文化和旅游廳報送建設驗收報告。
第十三條重點實驗室建設完成后,應當由文化和旅游廳組織驗收。通過驗收或經限期整改后通過驗收的,由文化和旅游廳予以公告。未通過驗收的,終止建設。
第四章運行與管理
第十四條重點實驗室實行依托單位領導下的主任負責制,可以設置專職秘書。
重點實驗室主任每屆任期5年,連任一般不超過3屆。任職條件為:
(一)忠于憲法、遵守法律,具有高尚的個人品德和良好的職業道德。
(二)本研究領域內高水平的學術帶頭人。
(三)具有較強的組織協調和管理能力。
(四)身體健康,首屆任職年齡一般不超57周歲。
(五)有充分的時間履行重點實驗室主任的職責。
第十五條重點實驗室應設立學術委員會,承擔下列職責:
(一)指導重點實驗室確定發展規劃和研究方向。
(二)指導重點實驗室制定年度工作計劃。
(三)指導重點實驗室開展重大學術活動。
(四)審核重點實驗室開放課題的立項。
(五)評價重點實驗室學術水平和科研成果等。
第十六條學術委員會由相關領域知名專家組成,人數一般為5—9人,其中依托單位人員不超過1/3。
學術委員會組成人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忠于憲法、遵守法律,具有高尚的個人品德和良好的職業道德。
(二)學術造詣高,一般具有正高級技術職稱。
(三)身體健康,年齡一般不超過60周歲,特殊情況可放寬至70周歲。
第十七條重點實驗室學術委員會主任一般由非依托單位人員擔任,不得由重點實驗室主任兼任。
學術委員會每屆任期5年,主任連任不超過3屆。每次換屆更換人數不少于1/3。學術委員會每年至少應召開1次會議,實到人數應不少于2/3。
第十八條重點實驗室隊伍由固定人員和流動人員組成。固定人員指研究人員、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流動人員指訪問學者、博士后研究人員、客座教授等。固定人員一般應是聘期2年以上的全職人員,固定人員所占比例不少于50%。
重點實驗室應當建立崗位聘用與競爭上崗相結合的雙向流動機制,培養高效精干的學術梯隊和高水平技術隊伍。
第十九條重點實驗室應以科研項目立項的形式確定研究內容與方向,組織科研團隊開展持續深入的系統性研究。鼓勵設立開放研究課題,開展探索性的自主選題研究。
第二十條重點實驗室應加大開放力度,建設成為文化和旅游領域的公共科技平臺、科普基地和研學旅游基地,符合開放條件的儀器設備應對外開放,并按照有關規定和要求實施數據共享
第二十一條重點實驗室應當重視和加強運行管理,建立健全內部規章制度,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建立產學研合作機制,加強交流與協同。有關專利申請、技術成果轉讓、申報獎勵及保密事項等按國家相關管理規定辦理。
第二十二條變更名稱、調整研究方向、發生組織人員重大調整、以重點實驗室名義舉辦重大活動的,應當由依托單位提出,經市級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門審核后,報文化和旅游廳審定。變更名稱或者調整研究方向的,應當先經學術委員會論證。
第二十三條重點實驗室應當重視學術道德和學術氛圍建設,營造寬松民主、潛心研究的科研環境,對學術不端行為零容忍。
第二十四條依托單位應當按照國家和四川省相關科研經費管理規定,制定符合規定的本單位文旅重點實驗室經費使用細則,加強對經費的監督和管理。
重點實驗室經費應單獨核算,專款專用。經批準的經費預算必須嚴格執行,一般不做變更,確有必要調整時,由依托單位書面報省文化和旅游廳審批。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重點實驗室申請流程好處
第五章考核與評估
第二十五條依托單位應對重點實驗室進行年度考核,于每年2月前將上年度工作報告、考核結果和本年度工作計劃報文化和旅游廳備案。
第二十六條文化和旅游廳應當加強對重點實驗室的日常監督和不定期抽查,并督促整改存在的問題。
第二十七條文化和旅游廳每3年組織對重點實驗室開展評估。評估工作按照《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廳重點實驗室評估規則》實施。評估結果分為優秀、合格、不合格。對于評估結果為優秀的重點實驗室給予表揚,對于評估結果為不合格的重點實驗室經申請可給予1年整改期。
第二十八條重點實驗室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文化和旅游廳應當予以撤銷:
(一)不接受文化和旅游廳管理。
(二)不參加評估,或評估不合格且整改后復評仍不合格。
(三)依托單位要求撤銷重點實驗室。
(四)依托單位被依法終止。
(五)因違法違規行為造成重大不良影響。
(六)文化和旅游廳認為其他應該撤銷的情形。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九條重點實驗室統一命名為“XXXX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廳重點實驗室(依托單位)”,英文名稱為“KeyLaboratoryofXXXX(Thesupportinginstitution),SichuanProvincialDepartmentofCultureandTourism”。其中,XXXX為重點實驗室研究領域。
第三十條《文化和旅游廳重點實驗室評估規則》另行發布。
第三十一條本辦法由文化和旅游廳負責解釋,自發布三十日后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