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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2023年成都市光電產業高質量發展政策獎補項目包括:投資驅動項目、供應鏈協同項目、產品鏈應用項目、關鍵技術創新項目、重大專項配套項目、前瞻儲備項目、公共平臺項目、會展賽事項目,以上項目的申報條件、申報材料及獎補支持標準等相關內容如下。如需了解更多相關即時性政策,歡迎咨詢以下免費熱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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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資驅動項目
(一)申報條件
在成都市域范圍內,圍繞光電產業進行投資,且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以下兩類企業:
第Ⅰ類,固定資產投入達到10億元(含10億元)以上的;
第Ⅱ類,固定資產投入在1億元(含1億元)以上、10億元以下,但屬于“強鏈、補鏈、延鏈”的玻璃基板、柔性顯示基膜、掩膜版、彩色濾光片、偏光片、柔性電路板、觸控模組、背光源、電子氣體(特種氣體)、液晶材料、發光材料、光電子芯片、光學系統、激光器件、超高清設備等材料及組件生產項目,以及曝光、顯影、蝕刻、離子注入、硅結晶化、巨量轉移、氣相沉積、蒸鍍、檢測、封裝等設備及其零部件制造(含材料)項目。
(二)支持標準
第I類,按固定資產投入額達到10億元、50億元、100億元的,分別給予800萬元、900萬元、1000萬元的獎勵;
第Ⅱ類,按固定資產投入達到1億元、1.5億元、2億元、3億元、5億元、8億元,分別一次性給予350萬元、500萬元、550萬元、600萬元、650萬元、700萬元的獎勵。
(三)申報材料
1.光電產業項目補助資金申報表;
2.企業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或多證合一證(復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3.項目實施、完成情況及取得的成效證明材料;
4.項目固定資產投入明細表及證明材料。
二、供應鏈協同項目
(一)申報條件
為光電企業生產首次提供自主研發的原材料或零部件產品,形成有效供應鏈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光電類企業。
(二)支持標準
按照供需方第一年銷售合同總額的5%(雙方各2.5%)給予最高300萬元的獎勵。
(三)申報材料
1.光電產業項目補助資金申報表;
2.企業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或多證合一證(復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3.項目供需合同證明材料;
4.項目自主研發、首次供貨及形成有效供應鏈的證明材料。
三、產品鏈應用項目
(一)申報條件
具有獨立法人資格、首次采購光電產品并用于終端應用的生產制造型企業。
(二)支持標準
按采購合同額的5%給予最高300萬元的獎勵。
(三)申報材料
1.光電產業項目補助資金申報表;
2.企業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或多證合一證(復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3.項目采購合同證明材料;
4.項目首次采購光電產品的證明材料。
四、關鍵技術創新項目
(一)申報條件
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以下兩類企業:第Ⅰ類,自主研發液晶材料、發光材料、光刻膠、彩色光膠、有機化學溶劑、靶材、柔性電路板、柔性顯示基膜、觸控模組、精密光學鏡片、光學模組等新型顯示技術(材料、器件),4K/8K芯片、編輯系統、攝錄和存儲設備、展映平臺等超高清視頻設備(軟件、系統),以及大功率激光器、光刻機、刻蝕機、光電子芯片、硅光芯片等光電器件(材料、系統),年銷售收入達到500萬元以上的;第Ⅱ類,自主研發掩膜版、彩色濾光片、偏光片、驅動IC等技術(工藝),年度銷售收入1000萬元以上的。
(二)支持標準
對第Ⅰ類、第Ⅱ類企業分別按照研發投入額的20%、16%給予補助,最高均不超過300萬元。
(三)申報材料
1.光電產業項目補助資金申報表;
2.企業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或多證合一證(復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3.項目自主研發證明材料(應包括建設目標、行業發展現狀和需求分析、建設內容、系統設計、人員和進度安排、驗收報告、社會價值和經濟效益評估等);
4.項目資金投入明細表及證明材料。
五、重大專項配套項目
(一)申報條件
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光電產業類企業,已獲得工業和信息化部等國家部委重大專項資金支持。
(二)支持標準
按照國家支持額的50%給予最高1000萬元的配套獎勵;如國家資金是分期撥付,則按實際到位資金按比例進行配套獎勵。
(三)申報材料
1.光電產業項目補助資金申報表;
2.企業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或多證合一證(復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3.項目獲得重大專項支持的相關證明材料。
六、前瞻儲備項目
(一)申報條件
在量子點發光二極管顯示(QLED)、小型發光二極管顯示(Mini-LED)、微型發光二極管顯示(Micro-LED)、微型有機發光二極管顯示(Micro-OLED)、碳基顯示、全息顯示、3D顯示、激光顯示、印刷顯示、8K芯片及設備、高速光通信芯片、超高速硅光芯片、半導體激光器、超大功率激光器、納米級光刻機、納米級刻蝕機、納米級光學鏡片模具、光器件軟件系統、8K智能處理系統等相關領域開展軟課題或技術創新等前瞻性研究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光電產業類企業(或行業協會)。
(二)支持標準
第Ⅰ類:軟課題研究項目,按專家評審的分值,90分以下的,給予30萬元補助,90分以上,給予50萬元補助;第Ⅱ類:技術創新研究項目,按實際投入不超過100萬元的,給予40萬元補助,超過100萬元(含)的給予50萬元補助。
(三)申報材料
1.光電產業項目補助資金申報表;
2.企業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或多證合一證(復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3.項目實施方案相關材料(應包括建設目標、行業發展現狀和需求分析、建設內容、自身優勢、人員和進度安排、社會價值和經濟效益預測等);
4.項目預算及資金使用計劃。
七、公共平臺項目
(一)申報條件
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以下兩類企業(或行業協會):第Ⅰ類:圍繞全市光電產業集群化、融合化和生態化發展,提供上下游制造協同、產學研用協作、資源數據共享、產品檢驗檢測、行業交流與決策咨詢等平臺化服務的;第Ⅱ類:為光電產業集群(產業園區或產業社區)作綜合服務的,或已獲得國家、省、市產業集群(產業園區或產業社區)試點示范等“掛牌”的服務支撐機構。
(二)支持標準
第Ⅰ類和第Ⅱ類,均按實際投入的30%給予最高300萬元的補助。
(三)申報材料
1.光電產業項目補助資金申報表;
2.企業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或多證合一證(復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3.項目實施方案相關材料(應包括建設目標、行業發展現狀和需求分析、建設內容、自身優勢、人員和進度安排、驗收報告、社會價值和經濟效益評估等);
4.項目招商引資、服務企業的情況;
5.項目資金投入明細表及證明材料。
八、會展賽事項目
(一)申報條件
在我市舉辦國家、國際性或專業性的光電產業領域相關展會或賽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光電產業類企業(或行業協會)。
(二)支持標準
參會人數規模在200人(含200人)以上的,按實際支出的50%,給予最高100萬元的補助;其中,境外參會人數比例達到20%(含20%)以上且有生產設備(單價不少于500萬元)制造廠商參加的重要會議,可在100萬元的基礎上再給予上浮50%,但最高不超過150萬元的補助。
(三)申報材料
1.光電產業項目補助資金申報表;
2.企業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或多證合一證(復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3.項目實施方案相關材料(應包括建設目標、行業發展現狀和需求分析、建設內容、自身優勢、人員和進度安排、驗收報告、社會價值和經濟效益評估等);
4.參會人數規模、境外參會人數比例、設備制造廠商參會及證明材料;
5.項目資金投入明細表及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