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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成都市新型研發機構可依法注冊為科技類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服務機構)、事業單位和企業。以下是關于2023年成都市新型研發機構備案的申報范圍、申報條件、申報程序、備案程序、申報材料、支持政策相應內容。如需了解更多詳細政策內容可咨詢以下熱線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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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成都市新型研發機構備案申報范圍
1、已在科技廳備案且登記注冊為法人單位的產業技術研究院。
2、在全省高新區內注冊并運營1年以上,主要從事科學研究、技術創新和研發服務、成果轉化、企業孵化,投資主體多元化、管理制度現代化、運行機制市場化、用人機制靈活的企業、事業單位和科技類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服務機構)。
注冊時間未滿一年,但屬于落實省委、省政府重大工作部署或我省特色行業領域急需建設的,可預先受理,一年建設期滿復核合格后,給予確認。
2023年成都市新型研發機構備案申報條件
一、新型研發機構應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一)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內控制度健全完善;
(二)主要開展基礎研究、應用基礎研究,產業共性關鍵技術研發、科技成果轉移轉化,以及研發服務等;
(三)擁有開展研發、試驗、服務等所必需的條件和設施設備;
(四)具有結構相對合理穩定、研發能力較強的人才團隊;
(五)具有相對穩定的收入來源,主要包括出資方投入,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技術服務、技術咨詢收入,政府購買服務收入等。
二、申報省級新型研發機構備案應符合上述的新型研發機構的基本條件,同時還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備獨立法人資格。注冊地和主要辦公場所設在四川省內,注冊后運營1年以上;
2、業務發展方向以研發為主,機構主要業務內容至少包含以下領域中的兩項及以上:
(1)基礎研究;
(2)應用基礎研究;
(3)技術研發(前沿技術研發、“產業共性關鍵技術研發);
(4)其他研發服務(含檢驗檢測認證服務);
(5)科技成果轉化;
(6)科技創業孵化。
3、具備一定的研發條件。擁有較高水平的人才團隊,專職人員應不少于15人,常駐研發人員占職工總數比例應不低于30%。研發投入穩定,上年度研發經費支出占年收入總額比例應不低于30%。具備開展研究、開發和試驗所需的儀器設備和一定規模的固定場所,儀器設備原值不少于300萬元;
4、主要從事生產制造、教育教學、科普示范、園區管理等活動的單位不納入省級新型研發機構備案范圍。
2023年成都市新型研發機構備案申報程序
新型研發機構備案按照屬地化管理,由各高新區管委會組織、市(州)科技局歸口申報和推薦。
(一)機構申報。
申報機構向歸口科技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并提交蓋章后的紙質申報材料(向科技廳提交一式二份)。
(二)歸口推薦。
歸口科技管理部門負責對申請表進行初審,對材料的完整性與規范性進行審核并提出推薦意見,予以推薦的將紙質申報材料加蓋公章后與申請表電子文檔一并統一報送科技廳。
(三)備案評審。
科技廳組織業務處(室)和行業專家進行資格審查、實地考察和會議評審,提出評價結果和意見。
(四)結果發布。
科技廳根據評估結果,擇優確定新型研發機構備案名單,在科技廳網站上進行公示。對公示無異議的,科技廳發布省級新型研發機構備案名單。
2023年成都市新型研發機構備案申報材料
(一)四川省省級新型研發機構備案申請表。
(二)與申請表相關的佐證材料。
與申請表相關的佐證材料包括:
1.申報機構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營業執照或者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登記證等有效證件復印件。
2.申報機構章程和管理制度(包括薪酬激勵、成果轉化、科研項目和經費管理、人才引培等)復印件。
3.投資主體及所屬類型的相關佐證材料。
4.研發人員(含在申報單位累計實際工作時間在183天以上的兼職科研人員)和管理、服務等人員的姓名、年齡、學歷、專業、職稱、工作崗位等信息清單。
5.經具有資質的機構出具的上一年度財務會計報告及上一年度研究開發費用支出專項審計報告并附研究開發活動說明材料。注冊時間未滿一年的可提供本年度審計報告。
6.現有原值十萬元以上的科研儀器設備和基礎軟件、系統軟件軟件清單(包括設備名稱、數量、原值總價、購置年份等信息)。
7.近一年承擔的市級以上政府和企業科技計劃項目、自主立項研發項目、合作及委托研發項目等清單(包括項目名稱、項目下達部門、編號、合作或委托單位、金額、起止時間)、立項任務書或合同(協議)復印件等。
8.近一年科技成果產出和轉化清單(包括成果名稱、成果登記編號及時間、成果形式、轉化方式、轉化收入及技術交易合同等相關材料)。
9.創辦或孵化企業應提供創辦或孵化企業的概況、企業營業收入到賬等相關佐證材料。
10.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2023年成都市新型研發機構備案程序
1.發布通知。
科技廳發布組織申報省級新型研發機構備案的通知。
2.組織推薦。
各市(州)科技主管部門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申請單位的審核與推薦工作,對申請表進行初審,對材料的完整性與規范性進行審核并提出推薦意見,統一報送科技廳。
3.備案評審。
科技廳組織業務專家和管理專家進行資格審查、實地考察和會議評審。科技廳根據評估結果,擇優提出備案意見并公示。無異議后,科技廳發布省級新型研發機構備案名單。
2023年成都市新型研發機構支持政策
(一)符合條件的新型研發機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以及非營利組織企業所得稅、職務科技成果轉化個人所得稅、科技創新進口稅等規定,享受稅收優惠。
(二)符合條件的新型研發機構,可按照要求申報各類科技項目、科技創新平臺基地和人才計劃。
(三)符合條件的新型研發機構,可按照規定組織或參與職稱評審工作。
(四)符合條件的新型研發機構,可通過股權出售、股權獎勵、股票期權、項目收益分紅、崗位分紅等方式,激勵科技人員開展科技成果轉化。
(五)符合條件的新型研發機構,可建設或參與建設國家和省級國際科技合作基地、引才引智示范基地;開發國外人才資源,吸納、集聚、培養國際一流的高層次創新人才;聯合境外知名大學、科研機構、跨國公司等開展研發,設立研發、科技服務等機構。
(六)符合條件的新型研發機構,可按規定申請備案為省級新型研發機構。
(七)對新備案的省級新型研發機構,在建設期內給予一次性30萬元資金補助。(八)對績效評估結果為優秀和良好的省級新型研發機構,給予研發經費后補助支持。單個機構單次補助不超過500萬元,累計補助不超過10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