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外省資訊
2023年“成都工匠”評選活動成都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且評選標準嚴格,想參與評選的可先了解以下相關的評選要求內容。如您想了解詳細評選活動政策內容或想代理申請,可致電小編為您對接專業政策顧問為您解答。
【政策一對一解答指導熱線:15005600923】
2023年“成都工匠”評選對象
在成都重點發展的五大先進制造業和五大新興服務業中,具有工藝專長、掌握高超技能,技藝精湛、精益求精、嚴謹細致、專業敬業,長期堅守在生產服務一線崗位,并在本領域、行業內具有較高公認度和示范引領作用的產業工人代表。
2023年“成都工匠”評選辦法
“成都工匠”評選條件、評選流程和管理機制,嚴格按照經成都市rencai工作領導小組審定,由中共成都市委組織部、成都市總工會印發的《“成都工匠”評選管理辦法》施行。評選活動按照推薦申報、資格審核、專家評審、審批、社會公示5個環節實施。
(一)推薦申報和資格審核(2月上旬—2月下旬)。
1.單位申報。
(1)單位推薦。企事業單位工會負責組織開展,擇優推薦(本單位內最優秀),并指導被推薦人填寫《“成都工匠”推薦審批表》。企事業單位工會負責將本單位申報人材料報送至工會關系所屬區(市)縣總工會(辦事處)或市產業工會,并附《“成都工匠”單位推薦排序表》。
(2)資格審核。區(市)縣總工會(辦事處)或市產業工會負責對申報對象進行初審,擇優推薦(本區域或本產業內最優秀),在本區域(本產業)和被推薦人選所在單位對擬推薦人選公示3個工作日無異議后,報送至市總工會,并附《“成都工匠”推薦審批表》《“成都工匠”推薦對象匯總表》《“成都工匠”單位推薦排序表》及公示情況佐證材料。市總工會負責對單位申報人員進行資格復核。
2.個人申報。
個人申報需如實填寫《“成都工匠”推薦審批表》報送至工作單位所在區(市)縣總工會(辦事處)或市產業工會進行初審,按照單位申報流程完成資格審核和公示。公示無異議后,由區(市)縣總工會(辦事處)或市產業工會將其與單位申報人選一并推薦。市總工會對個人申報人員進行資格復核。
3.申報材料。
單位推薦和個人申報均須準備以下材料,推薦審批表一式三份,其余附件材料一份,并按要求裝訂:
(1)《“成都工匠”推薦審批表》。
(2)就業證明。勞動合同、近半年社保繳費記錄。
(3)基礎信息。身份證、職稱或技術等級證明材料、畢業證書或學歷證明(非必須材料)、所在單位統一信用代碼證。
(4)榮譽專利證明。有代表性的專利、獎勵、榮譽稱號、成果和論著等證明材料。
(5)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二)專家評審和審議(3月上旬—3月下旬)。
成立2023年“成都工匠”專家評審委員會,明確評審要求和評分細則后,由評審專家從工匠精神、精湛技藝、創新能力、領軍作用、突出貢獻等方面,對“成都工匠”候選人員按百分制進行現場評審打分;召開綜合評審會議,確定《2023年“成都工匠”候選人員建議名單》,提請市產業工人隊伍建設改革工作領導小組審議。
(三)社會公示(4月中旬)。
通過網絡、報紙等媒體對《2023年“成都工匠”候選人員名單》進行社會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
(四)市委rencai工作領導小組審批(4月下旬)。
將《2023年“成都工匠”候選人員名單》提交市委rencai工作領導小組審批,形成《2023年“成都工匠”人員名單》。
2023年“成都工匠”命名獎勵
以市委、市政府名義命名2023年“成都工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