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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關于四川省企業兼并重組項目的申報條件、申報流程以及四川省企業兼并重組項目的具體扶持政策內容。如需政策指導或項目申報測評,歡迎聯系小編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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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企業兼并重組項目申報扶持政策
企業兼并重組類項目。支持工業類大型企業按照市場化原則,通過包括但不限于股權、債權或資產收購等方式實現兼并重組(行政劃轉類企業重組項目和企業內部子分公司間的資產重組除外),做強做大企業,培育一批有競爭力的“頭部”企業。
四川省企業兼并重組項目申報條件
一、基本條件
(一)項目申報主體依法經營,具有健全的財務管理制度,生產經營狀況良好,具備較強的經濟或技術實力。
(二)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我省產業發展方向,行業帶動性強,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良好。同一企業只能在企業兼并重組、融通發展兩類項目選擇一類項目進行申報。
(三)項目申報主體遵守安全生產、環境保護方面的法律法規,近3年未發生重大安全、環保事故。
(四)項目申報主體須按照要求進行網上“申報”。
二、征集條件
申報企業兼并重組項目的工業類大型企業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項目申報主體在我省登記注冊、依法納稅、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央屬、省屬及其他大型企業集團在我省依法納稅的非獨立法人機構除外)。
(二)項目申報主體符合國家大型企業劃型標準。允許大型企業控制的旗下公司(不超過2個)作為獨立申報主體進行申報。
(三)在并購前,項目申報主體與被并購企業間不存在關聯關系,并購行為不屬于《企業會計準則第36號—關聯方披露(2006)》規定的關聯方交易。
(四)兼并重組實際支付金額原則上不低于6000萬元,被并購企業應設立運營1年及以上。
(五)申報主體中工業領域營業收入占全部營業收入比重不低于30%且工業領域為重要板塊。工業領域包括工業(采礦業,制造業,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和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
(六)兼并重組項目的完成時間:2020年12月16日至2021年12月31日之間。
1.股權直接并購。申報主體自主或依托其境內外全資子公司或實際控制人的關聯公司等,通過購買境內外企業的股權或向境內外企業以增資擴股方式投資,獲得該企業的實際控制權且最終歸屬權為本項目申報主體(需有協議等法定文本明確出資、管理、責任等事項歸屬于項目申報主體)。以企業完成商事登記變更為準。
2.股權間接并購。申報主體以直接出資人身份參與組建市場化并購基金,依托并購基金購買境內外企業的股權或向境內外企業以增資擴股方式投資,獲得該企業的實際控制權,且基金協議中約定投資期結束時,被并購方股權的最終歸屬權為本項目申報主體(需有協議等法定文本明確出資、管理、責任等事項歸屬于項目申報主體)。以企業完成商事登記變更和基金投資協議為準。
3.市場化債轉股。申報主體出資直接收購境內外企業有息負債并折股,獲得該企業的實際控制權。以企業完成商事登記變更為準。
4.資產并購。申報主體通過購買境內外企業資產并取得被并購企業的資產所有權及實際控制權,在當地進行運營生產或轉移至省內進行運營生產。以企業完成資產權屬變更為準。
5.吸收合并(兼并)。基于協商自愿和市場化原則,一家或多家企業(不限于被合并企業,還包括研究機構等經濟實體)將其全部資產和負債轉讓給我省大企業大集團或其子公司,實現兩個或兩個以上企業在我省依法被申報主體吸收合并(兼并),且被合并企業不再以法律實體形式存在。以企業完成商事登記變更(注銷登記)為準。
四川省企業兼并重組項目申報流程
省企業兼并重組和大企業帶動中小企業融通發展項目征集,在企業自主申報的基礎上,各區(市)縣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把好初審和推薦關,完成網上推薦,將企業紙質申報書(一式一份)及電子申報書(要求使用新U盤,在U盤上標注企業名稱)和推薦報告報送市經信局企業服務處,逾期不予受理。同時各區(市)縣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留存一份紙質申報書備查。正式推薦上報市經信局的項目,需抄送同級財政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