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外省資訊
2023年黃岡市農業科技成果推廣應用項目實施單位申請條件、支持額度、申請流程等有關內容如下,黃岡市的企業單位可以了解一下,有什么疑問的地方歡迎致電咨詢。
政策咨詢熱線:18709834578(v同)
一、項目設置
立足我市農業實際,經需求征集、專家論證,圍繞水稻、茶葉、中藥材三大領域6項共性關鍵技術需求(見附件1),遴選符合以上技術需求的科技成果推廣應用項目組織實施單位,并對申請單位及擬推廣應用的成果進行綜合評價。對選定的項目組織實施單位購買成果、開展技術服務和成果推廣應用實施獎補,單個推廣應用的成果支持額度約70-100萬元。
二、申請單位條件
1.申請單位須為湖北省境內注冊成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從事水稻、茶葉、中藥材“新品種、新技術、新模式”研究和示范推廣的企業或事業單位;重點支持黃岡市境內注冊或招商引資的種業企業、科技服務型企業、科研院所。
2.申請單位持有或購買推廣應用的科技成果須達到所對應的技術需求指標參數的要求,原則上在黃岡已有一定種植基礎的成果優先。
3.申請單位須具有較強的科技成果轉化及推廣應用能力,具有開展技術服務、技術指導、技術培訓能力和相應的科技成果推廣應用團隊;
4.申請單位財務制度健全,運營管理規范,無不良信用記錄。
三、申請及評選流程
1.組織申報。申請單位按要求填寫項目申請書,并提供法人證書復印件、成果證明材料、能證明成果指標參數的證明材料(如第三方檢測報告、區域試驗報告等)、能證明單位科技成果推廣應用能力的材料等,于3月17日前將項目申報資料紙質版一式三份報市科技局農村科,電子版發送指定郵箱。
2.專家評審。市科技局、市農業農村局組織行業專家對各申請單位的條件及成果等申報資料進行評審。
3.公示公告。對入選的項目組織實施單位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的,確定為農業科技成果推廣應用項目組織實施單位,并簽訂任務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