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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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見稿來了!長沙縣“規上”企業申報入庫申報條件標準整理如下,此次申報企業類型包括規模以上工業企業、限額以上的批發、零售、住宿、餐飲業企業、建筑業和房地產企業、服務業企業等等,詳情如下,此次申請大家可以免費咨詢小編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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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規上”企業申報入庫標準
1.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年主營業務收入2000萬元及以上的工業法人企業。
2.限額以上的批發、零售、住宿、餐飲業企業:年主營業務收入2000萬元及以上的批發業法人企業,年主營業務收入500萬元及以上的零售業法人企業,年主營業務收入200萬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飲業法人企業。
3.資質以上建筑業和房地產企業:有資質的建筑業法人企業和房地產開發經營業法人企業。
4.規模以上服務業企業:年營業收入2000萬元及以上的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水利、環境、公共設施管理業和衛生行業;年營業收入1000萬元及以上的租賃和商務服務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教育,以及物業管理、房地產中介服務、房地產租賃經營和其它房地產業;年營業收入500萬元及以上的居民服務、修理和其它服務業,文化、體育和娛樂業,社會工作行業。
二、各單位責任分工
“規上”企業入庫是一項系統工程和長期工程,涉及行業廣、參與部門多、工作難度大。各鎮(街道)、行業主管部門是“規上”企業培育、入庫工作的直接責任單位,必須切實履職盡責、主動作為、強化協作、貼心服務,指導企業做好申報入庫工作。其中:
縣統計局:
1.負責“規上”企業入庫的業務指導,審核各鎮(街道)和園區統計機構上報的企業申報資料,通過申報平臺上報上級統計部門審核。
2.規范統計申報行為,對達到申報條件而拒報、瞞報統計數據及相關資料的企業依法進行查處;對企業的申報資料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或泄露,不得用作統計工作以外的目的。
3.通過前置審批,建立成長性較好的“規上”企業后備庫,及時反饋鎮(街道)、園區和行業主管部門進行培育和引導。
4.負責制定執行獎勵細則,原則上對申報成功(含遷入)的企業法人、大個體戶獎勵1萬元/家。
縣發改局、工信局、縣商務局、縣住建局、縣農業農村局、縣文旅局:
1.負責對未納入“規上”企業庫的企業進行摸排,對符合入庫條件的企業,督促辦理申報手續。
2.完善下撥資金申報程序,在對本行業內企業下撥財政補貼、補助、扶持資金前,必須由企業提供經縣統計局審核出具的統計前置審批表;申報工作結束后,向縣統計局提供項目資金安排企業名單。
3.對企業下撥的財政補貼、補助、扶持資金,必須向“規上”企業傾斜,“規上”企業享受的資金占比需達到下撥資金總額70%以上,提升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率,培育和扶持企業做大規模、壯大體量。
縣水利局、縣交通局、縣科技局、縣城管局、市生態環境局長沙縣分局:
在對企業下撥財政補貼、補助、扶持資金前,必須由企業提供經縣統計局審核出具的統計前置審批表;申報工作結束后,向縣統計局提供項目資金安排企業名單。
縣市監局:
指導企業做好規范登記工作,及時做好企業變更和登記。加強動態管理,協助溝通已經達到標準的企業申報入庫。
縣稅務局:
1.對申報企業提供的納稅申報表及附表進行核實。
2.負責分季度提供收入在200萬元及以上的法人企業收入情況表等納稅相關資料。
縣財政局:
1.督促各相關單位對企業下撥財政補貼、補助、扶持資金前履行統計前置審批程序。
2.做好新增“規上”企業獎勵資金的預算安排和撥付。
各鎮(街道)和園區:
1.協助相關部門做好轄區內“規上”企 業的摸底排查工作。
2.在行業主管部門的指導下,做好“規上” 企業入庫資料的收集、審核和上報工作。
3.配合縣統計局做好“規上”企業統計人員的業務培訓和日常業務指導工作。
三、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認識。做好“規上”企業申報入庫工作,對準確、全面、及時反映全縣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科學、有效實施全縣經濟社會發展計劃運行監測,具有至關重要的作用。全縣上下要把“規上”企業的培育發展作為經濟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來抓,充分認識“規上”企業對我縣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性。
2.加強組織領導。落實“規上”企業入庫管理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定期召開部門聯席會議,通報“規上”企業培育和申報入庫情況,研究解決存在的問題,確保指揮有力、協調到位。各相關單位要進一步加強領導、明確任務、細化分工、落實到人,對轄區和所屬行業的企業徹底進行排查,掌握企業經營狀況,建立企業動態監測機制。
3.強化協調配合。各鎮(街道)和園區、縣直相關單位要對本轄區、本行業開展全面摸排,督促達標企業及時申報入庫,積極解決入庫中存在的問題,同時要和縣統計局及時溝通。縣統計局要加強業務指導,實現部門聯動、信息共享,努力營造企業入庫入統的良好氛圍。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長沙縣統計局負責解釋。原《長沙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做好“四上”企業申報入庫工作的通知>》(長縣政辦函〔2020〕21號)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