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外省資訊
2023年咸寧市高新技術企業申報認定材料、認定獎補及有關內容如下,咸寧市的企業單位可以了解一下,有什么疑問的歡迎致電咨詢。
政策咨詢熱線:18709834578或18186061490(v同)分公司地址: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茅店山西路創星匯科技園A棟468室
一、咸寧市高新技術企業申報獎勵補貼
首次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獎勵20萬元;再次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獎勵10萬元。(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科技創新引領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
二、咸寧市高新技術企業申報材料內容
企業申報材料需按樣式(詳見附件)提供以下材料:
1.《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
2.注冊登記證件(復印件);
3.企業職工和科技人員情況說明與科技人員名單;
4.近三個會計年度研究開發費用專項審計或鑒證報告;
5.近一個會計年度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專項審計或鑒證報告;
6.近三個會計年度財務會計報告;
7.近三個會計年度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
8.知識產權證明材料;
9.科研項目證明材料;
10.科技成果轉化證明材料;
11.高新技術產品(服務)證明材料;
12.研究開發組織管理證明材料。
特別注意,申報企業所提供的財務報表不應含下屬法人企業的合并報表,其他資料也不含下屬法人企業的相關材料。企業提供的財務會計報告、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及申報材料相關數據應符合邏輯關系。
三、有關要求
(一)各地要深入貫徹2023年湖北省服務高新技術企業“春曉行動”啟動會有關要求,高度重視、積極組織,加大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力度,強化服務指導。要強化屬地管理責任,圍繞申報企業的合規經營和業務、財務數據真實性等加強日常管理,及時防范和糾正違規違法行為。
(二)申報企業要嚴格對照認定條件,組織好申報材料,并對材料的真實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負責。若存在弄虛作假行為,一經發現并查實,按照《認定辦法》的相關規定取消其資格并列入不良信用記錄;涉及騙取稅收優惠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的規定處理。企業名稱發生變化的,須先完成高企名稱變更,再提出認定申請。
(三)按照國家認定辦有關要求,申報企業需在系統如實填寫出具審計報告或鑒證報告的會計師事務所或稅務師事務所相關信息。對委托代理機構編寫申報材料的,省認定辦鼓勵企業在填報材料編寫單位相關信息。
(四)中介機構要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和職業道德規范,若存在弄虛作假等違反工作紀律行為,將按照《工作指引》要求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上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年內不得參與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相關工作,并列入不良信用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