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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編為大家整理了東湖高新區企業股權結構設計類別、股權存在問題,看完之后如果還有疑問,可以直接致電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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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股權結構與分類
(一)股權結構是指各股票投資主體所擁有股票的種類和數量在目標投資企業全部股份中的分布構成,表現了以財產所有權為基礎的各不同持股主體之間的所有權構成。股權結構是指企業股權總額中各股東的所占有的比率,一個股東有了股權,那么他就擁有相應對企業的控制權。公司治理取決于股權結構。只有股權結構合理才能從總體上形成完善的公司治理一套制度安排,通過這些制度安排來協調公司中各相關利益主體的關系,解決他們之間現有的和潛在的利益沖突。正是因為股權結構是公司治理的基礎,在相當程度上起著決定性的作用。所以優化公司的股權結構是完善公司治理機制的必由之路。
(二)公司股權結構分類:
1、集中型股權結構。集中型股權機構的特點是股權高度集中于一個或幾個大股東手中,中小股東所占份額很小。
2、分散型股權結構。分散型股權結構的特點是股權分布分散,股東數量較多,單個股東的作用有限。
3、階梯型股權結構。股權相對集中于一定數量的股東手中,股權分布呈現從高到低的階梯形態,各個股東以其持股水平為依據,決定其行使權利的努力程度。
二、當前中國股權結構中存在的問題
(一)許多國有控股公司“一股獨大”,缺乏多元股權制衡。由于中國是社會主義國家,具有公有制占主體的所有制制度,出現了在現在許多上市公司中,國家擁有高度集中的股權,國家是最大的控股股東的現象,在中國主要有兩種情況,一是指國家股作為第一大股東,占據絕對控股的地位(持股超過50%),另一種情況則是國家股雖然未達到絕對控股的比例,但是與第二大股東的持股比例相差懸殊(持股差距超過20%)。正是如此,在公司治理中對大股東的管理層根本上就無法形成必要約束和對其權力進行必要的限制,這樣就會使得管理層無視小股東的存在,根本就不顧忌小股東存在的約束能力,那么就會容易造成對小股東的利益的忽視和侵害。
(二)中國機構投資者發展緩慢。中國機構投資者所占比例與國際市場上機構投資者所占的比例相距甚遠,小而散是中國二級市場投資者的主要特征。這種高度分散的股權結構使二級市場的投資者難以成為股東大會、董事會的制衡力量,證券市場的投機行為嚴重。
(三)股權激勵機制失效。沒有起到真正激勵管理層的作用,反而成為管理層尋租的工具,主要表現管理層為對激勵方案的設計進行操縱和盈余管理兩個方面。特別是國有企業,股權激勵大多只是一種形式。證券市場市場化程度較低,制度不完善。非理性的投機行為和人為的操縱,經常造成股市異常波動,影響證券主場運作效率。市場缺乏對關聯交易的監管,致使關聯交易大行其道,而關聯交易是大股東侵害小股東利益的主要途徑之一。
目前中國上市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的激勵情況存在以下主要問題:
1、人均貨幣收入低,而且行業的差異非常明顯;
2、領取報酬的管理人員所占的比例偏小;
3、董事長、總經理總體年度的貨幣收入過低,而且個別差異非常大;
4、報酬結構不合理,形式單一;
5、總體持股的數量較少,存在顯著的行業差異;
6、人均的持股數量少,比例低,“零持股”的現象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