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行業資訊
六安金安區針對建筑業有專門的扶持政策,最高獎勵300萬,下面就來詳細看看,有想要申報這些獎勵的,可以咨詢小編了解如何申請。
六安金安區建筑業政策免費咨詢:19855108130(手機/微信)
一、支持建筑業發展措施
1、扶持新注冊企業發展。在金安區新注冊的建筑業企業,同時取得至少兩項施工總承包資質,一次性給予企業或企業管理團隊10萬元獎勵。(牽頭單位:區住建局;配合單位:區交通局、區水利局、區財政局等)
2、鼓勵外地企業遷入。對金安區外具有施工總承包一級、特級資質或同時擁有3個及以上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的建筑業企業將總部遷入金安區,在金安區注冊登記且正常生產經營,五年內不遷出我區的,分別給予企業或企業管理團隊50萬元、300萬元一次性獎勵。(牽頭單位:區住建局;配合單位:區財政局、區市場監管局等)
3、支持企業提檔升級。注冊地在我區的建筑企業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升為特級資質或同時擁有3個及以上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的,獎勵企業或企業管理團隊300萬元;建筑企業施工總承包二級資質升為一級資質的,獎勵企業或企業管理團隊50萬元。(牽頭單位:區住建局;配合單位:區交通局、區水利局、區財政局等)
4、鼓勵外地企業納稅。市外建筑業企業參與金安區項目建設且全部稅費在項目所在地繳納的,或區內企業在市外承攬項目且全部稅費在本區繳納的,當年承接項目工程價款結算備案價在2000萬元(含)以上的,按照工程價款結算備案價的2.5‰給予企業或企業管理團隊獎勵,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牽頭單位:區住建局;配合單位:區財政局、區稅務局等)
5、推行聯合體投標方式。支持區內企業與區外建筑業企業組成聯合體在區外承攬工程,聯合體實施的單個項目合同金額中我區產值占比達1億元且項目產值全部納入金安區的,給予我區企業或企業管理團隊10萬元獎勵,占比金額在1億元基礎上每增加1億元,增加獎勵10萬元,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牽頭單位:區住建局;配合單位:區統計局、區財政局等)
6、激勵企業增產增值。區統計局樣本企業庫內建筑業企業當年產值增幅達到全市平均水平及以上的,產值在1億元以下的,給予企業或企業管理團隊5萬元獎勵,產值在1億元基礎上每增加1億元,增加獎勵5萬元,最高不超過50萬元。(牽頭單位:區住建局;配合單位:區統計局、區財政局等)
7、激發企業創優奪杯。對承接區內工程項目當年同時被評為“六安市建設工程施工質量標準化示范工程”和“六安市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示范工地”的我區施工總承包企業,每個項目給予企業或企業管理團隊2萬元的獎勵;對承接區內工程項目當年獲得市級優質工程獎的我區施工總承包企業,每個項目給予企業或企業管理團隊3萬元的獎勵;獲得省級優質工程獎的我區施工總承包企業,每個項目給予企業或企業管理團隊10萬元的獎勵;獲得國家級優質工程獎的我區施工總承包企業,每個項目給予企業或企業管理團隊100萬元的獎勵。單個企業獎勵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同一項目獲不同等級或同一等級不同類別獎項的,以最高獎計,不重復享受獎勵。(牽頭單位:區住建局、區交通局、區水利局;配合單位:區財政局等)
8、鼓勵自主發包本地企業。社會類投資項目以自主發包方式直接發包給我區建筑業企業且在我區實現產值和稅收的,給予發包方或發包方管理團隊工程結算備案價的5‰獎勵,最高不超過100萬。(牽頭單位:區招創中心、區住建局;配合單位:區財政局、區稅務局、區交通局、區水利局等)
二、優化建筑業發展環境
9、規范招標市場行為。招標文件合理設置企業和人員的業績獎項分值。各行業主管部門不得變相設置不合理準入條件,限制、排斥潛在投標人或投標人參加工程項目投標。(牽頭單位:區公管中心;配合單位:區住建局、區交通局、區水利局等)
10、強化人才支撐措施。引導企業建立內部人才培養機制,完善人才梯隊建設。人社等行業主管部門定期舉辦技能培訓和競賽,鼓勵施工一線技術人員申報職稱,規范建筑行業證書管理。(牽頭單位:區人社局;配合單位:區住建局、區交通局、區水利局等)
11、實行用工制度改革。促進建筑業農民工向技術工人轉型,引導勞務企業轉型,鼓勵專業承包企業做專做精,做強做大。(牽頭單位:區人社局;配合單位:區住建局等)
12、加強企業信用管理。充分運用信用評價結果,實行差別化管理。建立信用激勵機制,將信用評價結果作為市場準入、招標投標、資質資格管理、評先評優、工程擔保的重要依據。(牽頭單位:區住建局、區交通局、區水利局;配合單位:區市場監管局、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等)
13、實行優質優價政策。將優質優價費用作為不可競爭費用單列。建立健全創優活動監督管理機制,督促項目建設單位落實創優費用。(牽頭單位:區住建局;配合單位:區交通局、區水利局等)
14、推動產業結構調整。支持建筑業資質合并、重組、分立。引導企業實現設計、施工、生產一體化。大力推廣預制裝配式技術。(牽頭單位:區住建局、區交通局、區水利局;配合單位:區市場監管局等)
15、推進應用建筑創新。支持建筑企業參加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推動建筑業新技術和先進工法的技術開發和應用推廣。鼓勵企業與高校、科研單位合作,推進企業工程研究中心建設。(牽頭單位:區住建局;配合單位:區市場監管局、區交通局、區水利局等)
16、建立聯動會商機制。成立區建筑業高質量發展領導小組,建立建筑業發展會商機制,成立金安區建筑業協會,持續優化建筑業營商環境。(牽頭單位:區住建局;配合單位:區發改委、區財政局、區交通局、區水利局、區人社局、區市場監管局、區招創中心、區統計局、區稅務局等)
三、附則
建筑業企業在本區承建的工程項目因質量安全、生產安全、農民工維權等問題受到行政處罰的,該企業不享受本辦法獎勵政策。
本辦法自本文印發之日起施行,原《六安市金安區人民政府關于支持建筑行業發展的實施意見(修訂)》(金政秘〔2021〕17號)和《金安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金安區支持建筑業發展獎勵辦法>的通知》(金政辦〔2016〕42號)同時廢止。
本辦法由六安市金安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