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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企認定解疑答惑
知識產權解疑答惑
行業資訊
宣城市科技企業孵化器申報條件:
1、在我省登記注冊,具有獨立企業或事業法人資格的運營管理機構,正常運營時間一年以上。
2、孵化器發展定位、發展方向明確,內部管理規章制度健全。
3、具有一支較高管理水平和經營能力的專職運營管理團隊,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的員工占職工總數70%以上,具備孵化器專業服務能力的專職人員比例達30%以上。
4、具有較為完善的培育孵化企業的管理制度和服務功能,有明確的企業入孵條件、畢業標準和退出機制,可為科技創業人員和在孵企業提供商務、信息、咨詢、培訓、市場、投融資、技術開發與合作交流等服務。
5、可自主支配的孵化場地使用面積達10000平方米以上(專業孵化器達5000平方米以上)。其中,在孵企業使用的場地(含公共服務場地)占70%以上;孵化場地不得超過3處,各孵化場地的運營主體必須為同一法人主體且在同一個縣區范圍內。
6、綜合孵化器的在孵企業達30家以上,專業孵化器的在孵企業應達11家以上,年度畢業企業數占在孵企業的10%以上。
7、孵化器中的在孵企業應有20%以上擁有自主知識產權。
8、孵化器擁有種子資金或孵化資金,并與金融機構以及創投機構、擔保公司等建立密切聯系,扶持在孵企業的發展。
9、形成了創業導師工作機制和服務體系,能夠提供創業咨詢、輔導和技術、金融、管理、商務、市場、國際合作等方面的服務。
10、專業孵化器應具備專業技術領域的公共平臺或中試平臺,并具有專業化的技術服務能力和管理團隊,產業聚集度應達到75%以上,即就某一細分產業領域從事研發、生產的在孵企業數量應占該孵化器內在孵企業總數的75%以上。
宣城市科技企業孵化器免費咨詢:0551-65310892,15855157003(vx同號)
宣城市科技企業孵化器申報流程:
1、受理:申請單位或個人備齊申請材料后,交至各市科技局,由各市科技廳統一推薦到科技廳窗口(省政務服務中心三樓5號服務廳)報送申請材料,窗口工作人員接收、核對申請材料,申請材料齊全且符合法定形式,予以受理;申請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當場一次性告知清楚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及標準。
2、審查:省科技廳成果轉化與區域創新處根據申報單位申請材料,組織專家赴申請單位進行現場勘查,召開專家評審會。綜合現場勘查及專家評審意見,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出具審查意見。
3、決定:省科技廳根據申請材料、現場勘查情況以及專家審查意見,按照審批授權,在承諾辦結時限內作出準予許可或不予許可的決定。審查意見合格的,省科技廳作出準予許可決定;審查意見不合格的,一次性告知申請人整改要求,申請人整改好后重新報送申請材料;審查意見基本合格,但存在一定問題需整改的,一次性告知申請人,整改后,將整改材料報送窗口或網上補充,整改合格的,省科技廳作出準予許可決定。
1、在我省登記注冊,具有獨立企業或事業法人資格的運營管理機構,正常運營時間一年以上。
2、孵化器發展定位、發展方向明確,內部管理規章制度健全。
3、具有一支較高管理水平和經營能力的專職運營管理團隊,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的員工占職工總數70%以上,具備孵化器專業服務能力的專職人員比例達30%以上。
4、具有較為完善的培育孵化企業的管理制度和服務功能,有明確的企業入孵條件、畢業標準和退出機制,可為科技創業人員和在孵企業提供商務、信息、咨詢、培訓、市場、投融資、技術開發與合作交流等服務。
5、可自主支配的孵化場地使用面積達10000平方米以上(專業孵化器達5000平方米以上)。其中,在孵企業使用的場地(含公共服務場地)占70%以上;孵化場地不得超過3處,各孵化場地的運營主體必須為同一法人主體且在同一個縣區范圍內。
6、綜合孵化器的在孵企業達30家以上,專業孵化器的在孵企業應達11家以上,年度畢業企業數占在孵企業的10%以上。
7、孵化器中的在孵企業應有20%以上擁有自主知識產權。
8、孵化器擁有種子資金或孵化資金,并與金融機構以及創投機構、擔保公司等建立密切聯系,扶持在孵企業的發展。
9、形成了創業導師工作機制和服務體系,能夠提供創業咨詢、輔導和技術、金融、管理、商務、市場、國際合作等方面的服務。
10、專業孵化器應具備專業技術領域的公共平臺或中試平臺,并具有專業化的技術服務能力和管理團隊,產業聚集度應達到75%以上,即就某一細分產業領域從事研發、生產的在孵企業數量應占該孵化器內在孵企業總數的75%以上。
宣城市科技企業孵化器免費咨詢:0551-65310892,15855157003(vx同號)
宣城市科技企業孵化器申報流程:
1、受理:申請單位或個人備齊申請材料后,交至各市科技局,由各市科技廳統一推薦到科技廳窗口(省政務服務中心三樓5號服務廳)報送申請材料,窗口工作人員接收、核對申請材料,申請材料齊全且符合法定形式,予以受理;申請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當場一次性告知清楚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及標準。
2、審查:省科技廳成果轉化與區域創新處根據申報單位申請材料,組織專家赴申請單位進行現場勘查,召開專家評審會。綜合現場勘查及專家評審意見,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出具審查意見。
3、決定:省科技廳根據申請材料、現場勘查情況以及專家審查意見,按照審批授權,在承諾辦結時限內作出準予許可或不予許可的決定。審查意見合格的,省科技廳作出準予許可決定;審查意見不合格的,一次性告知申請人整改要求,申請人整改好后重新報送申請材料;審查意見基本合格,但存在一定問題需整改的,一次性告知申請人,整改后,將整改材料報送窗口或網上補充,整改合格的,省科技廳作出準予許可決定。
4、辦結、送達:省科技廳作出準予行政許可決定的,在省科技廳網站公布孵化器認定目錄。對不予行政許可的應說明理由,并告知申請人依法享有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新項目學習:制造業與互聯網融合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