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行業資訊
廬江縣獎補大力發展露營、民宿等旅游新型業態申報正在進行中,對投資1000萬元以上并建成的露營地、投資500萬元以上并建成的民宿,且證照齊全、對外運營、基礎設施和服務設施完善、未發生安全事故,通過專家評審后,按投資額的10%,給予高不超過100萬元一次性補助。下面就和小編一起來看看廬江縣獎補大力發展露營、民宿等旅游新型業態申報材料等內容吧。
申報材料
1.合肥市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申報表;
2.社會信用代碼證書;
3.旅館業許可證、衛生許可證;
4.產權證明,租賃房屋或土地的還需提供租賃協議及產權人的產權證明;
5.項目實際投資的專項審計報告原件附相關合同、付款憑證,有關投資數額的認定須是申報單位賬面直接發生的合規票據支出;
6.項目總體情況匯報,包括但不限于項目選址、建設規模、改造投資、項目亮點、預期效益等;
7.誠實信用承諾書;
8.“涉企系統”項目基礎信息表。
申報條件
休閑露營地已建成并正式對外運營,基礎設施、服務設施完善,營位總數不少于100個,其中房車營位數不少于30個。
民宿是指利用農戶住宅或閑置的村集體用房,結合當地人文和自然景觀特色、生態環境資源及農林漁牧生產活動,以旅游經營方式,為游客體驗鄉村生活提供餐飲住宿的接待場所,權屬合法清晰。民宿改造投入應在500萬元以上,利用農戶住房、閑置房3幢以上且客房(標間或單間)10間以上,或集體用房400平方米以上,并依法取得全部許可證件后正式對外營業。
申報金額超過預算后,由專家評審組參照《旅游民宿基本要求與評價》(LB/T065-2019)進行評審,擇優給予獎補。
獎勵補助
大力發展露營、民宿等旅游新型業態。對投資1000萬元以上并建成的露營地、投資500萬元以上并建成的民宿,且證照齊全、對外運營、基礎設施和服務設施完善、未發生安全事故,通過專家評審后,按投資額的10%,給予高不超過100萬元一次性補助。
以上就是關于高100萬 廬江縣獎補大力發展露營、民宿等旅游新型業態申報材料簡單內容介紹,如果需要詳細了解可以咨詢本站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