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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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科技副總項目申報通知已經出來了,南京市企業如何申報科技副總項目呢?申報條件是什么?有哪些要求?跟小編一起往下看:
南京市科技副總項目申報代理:15855157003(可微信)QQ:2885162378
南京市科技副總項目申報要求:
1. 申報材料須在網上提供相關原件的掃描件。
2.
網上申報完成后,申報人(或申報企業)將與網上申報材料相一致的紙質申報材料,按省通知要求裝訂,簽字蓋章后送交所在區(園區)科技局審核,相關區(園區)科技局將紙質申報材料(一式三份、注明正本或副本,其中正本中的真實性承諾書、申報書、合作協議書須為原件)及匯總表于6月3日(周四)前統一報送送至南京市政務服務中心一樓A2廳科技局窗口A233、A234,逾期不予受理。
南京市科技副總項目申報條件:
1、申報人應為國內高校院所的科技人才;申報企業應為江蘇境內注冊企業(不含申報人本人及所在高校院所創辦、入股的企業)。
2、申報人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原則上應有博士學位(境外學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年齡原則上不超過50周歲。
3、申報人所在學科應有碩士以上學位授予權或為省級以上重點學科。
4、申報人應為2020年1月1日至5月30日期間被申報企業聘任的科技副總;受聘期限不少于兩年,服務報酬合計不少于12萬元。
5、申報人、申報企業、申報人派出單位應簽訂《合作協議書》;
申報人應能積極協助申報企業完成相關合作任務(如:開展產學研合作、推進科技成果轉化、推進技術需求研發、推進研發機構建設、解決關鍵技術難題、引進培養人才團隊、建立完善規章制度、組織專題培訓講座、申報項目成果專利、制定創新發展規劃等)。
6、申報企業應具備(或擁有)以下資質之一:國家或省級認定的創新型(試點)企業、創新型領軍企業、高新技術企業、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產教融合型試點企業、科技企業上市培育計劃入庫企業、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入庫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信息庫入庫企業、農業科技型企業、軟件企業、動漫企業等;國家或省級認定的企業重點實驗室、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研究生工作站等;市級以上認定的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等。
7、2016年以來已獲批科技副總項目的人才不得申報;2019年已獲批科技副總項目的企業本年度不得申報;2016年以來科技副總項目檢查考核結果為“中止”的人才和企業不得申報;2016年以來承擔省人才辦、省科技廳項目有“失信記錄”的人才和企業不得申報;在任科技鎮長團成員不得申報;不得與2020年省“雙創人才”、“雙創團隊”、“雙創博士”項目同時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