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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小編將為大家具體講講關于2023年申報湖南長沙市省中央引導地方科技發展資金項目獎勵補貼及認定流程要求等內容,詳情如下,需要咨詢申報的企業單位可以看看,有問題的請及時聯系小編為您解答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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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湖南長沙市省中央引導地方科技發展資金項目范圍
1.科技成果轉移轉化
結合實施科技成果轉化計劃,有針對性的支持開展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活動。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承接“十三五”國家科技計劃項目成果進行轉化,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
2.區域創新體系建設
結合湖南科技創新新坐標,突出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縣域經濟、鄉村振興的部署,落實《科技部財政部關于印發<企業技術創新能力提升行動方案(2022—2023年)>的通知》(國科發區〔2022〕220號),支持縣市區圍繞其主導產業,依托產業龍頭企業建設研發實驗室、技術中心等,培育市州級以上技術創新中心、工程技術研究中心、新型研發機構等,提升企業技術創新能力,支撐跨區域研發合作和區域內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研發。市州內擇優立項,優先支持縣市的項目。
申報湖南長沙市省中央引導地方科技發展資金項目補貼獎勵及要求
1.限額推薦申報
(1)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每個市州不超過2項。每個項目申請經費不超過80萬元。
(2)區域創新體系建設。國家創新型縣市、受“五好”園區表彰高新區所在縣市、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承接2023年省旅發大會市州的縣市(詳見附件2),每個不超過3項;其他縣市區每個不超過2項。每個項目申請經費不超過80萬元。
2.項目申報單位
(1)項目申報單位應是在湘具有法人資格并具備較強研發條件、研發能力的有效期內高新技術企業或2022年評價入庫科技型中小企業。中央在湘企業不得牽頭申報。
(2)已牽頭承擔引導資金項目,以及省高新技術產業科技創新引領計劃、重點研發計劃、十大技術攻關計劃項目,尚未結題驗收的單位,不得牽頭申報科技成果轉移轉化類項目。
(3)已牽頭承擔引導資金項目,尚未結題驗收的單位,不得牽頭申報區域創新體系建設類項目。
3.項目負責人
項目負責人應為實際主持研發工作的科技人員或單位負責人,年齡原則上在60周歲(含)以下,擁有較強組織協調管理能力和工作責任心。過去3年內,在申請國家和省級科技項目中無不良記錄。
4.其他要求
(1)申報科技成果轉移轉化類項目,成果來源須是“十三五”國家科技計劃項目的成果,提供相關佐證材料;轉移轉化方式須是技術轉讓、技術許可,提供2022年以來的且在執行期內的轉讓或許可合同復印件。
(2)項目支助方式采取直接補助,實施期限為2年。
(3)項目經費預算編制,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完善省級財政科研經費管理的實施意見》(湘政辦發〔2022〕42號)執行;自籌資金不低于申請引導資金經費的2倍,項目立項后,引導資金實際資助額度未達到申請額度的,差額部分由項目承擔單位自籌配套解決。
申報湖南長沙市省中央引導地方科技發展資金項目流程
1.申報方式。項目申報采取網絡在線申報方式。申報單位登陸省科技廳門戶網站,進入“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統公共服務平臺”(以下簡稱“科管系統”)進行在線申報并提交申報材料(在線注冊、申報及推薦操作具體流程詳見信息系統首頁“系統使用說明”)。不需要提交紙質申報材料。
2.推薦方式及要求。各推薦單位按照歸口管理和屬地管理原則,對照本通知要求,加強對所推薦項目的申報材料審核把關,對其真實性、完整性、合法性、合規性負責。在本單位職能和業務范圍內通過“科管系統”在線完成項目申報推薦,出具推薦文件(推薦項目匯總樣表見附件1)。
(1)科技成果轉移轉化類
由市州科技局初審,會同市州財政局匯總,聯合向省科技廳、省財政廳推薦申報。
(2)區域創新體系建設類
市州(不含省直管試點縣市)項目由市州科技局初審,會同市州財政局匯總,聯合向省科技廳、省財政廳推薦申報。
省直管試點縣市項目由縣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門初審,會同同級財政部門匯總,聯合向省科技廳、省財政廳推薦申報。
申報湖南長沙市省中央引導地方科技發展資金項目時間
項目網上申報時間為2022年10月26日-2022年11月28日,推薦單位系統推薦截止時間為2022年12月2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推薦文件加蓋公章后,于2022年12月7日前寄送至省科技事務中心咨詢評審部(以寄出時間為準)。
申報湖南長沙市省中央引導地方科技發展資金項目立項安排
省科技廳對推薦申報項目進行形式審查,通過審查的納入項目儲備庫。經評審論證,擇優分批下達立項計劃和資助經費。有條件的地方給予立項項目一定額度的資金配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