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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無錫市/濱湖區/江陰市/新吳區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及培育申報獎補附無錫市濱湖區高企培育入庫紙質申報指南(截止2022年12月9日)
以下內容主要說兩個事情:第一:無錫市/濱湖區/江陰市/新吳區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及培育申報獎補整理匯編分享;第二:無錫市濱湖區市級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入庫紙質申報指南。
首先著重第二件事,無錫市濱湖區市級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入庫申報2022年12月9日截止,此次申報無錫市其它區域的網上申報和紙質申報均已截止,目前只有濱湖區的截止日期還未到,截止日期2022年12月9日,注意!僅限紙質申報!
無錫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培育的獎勵及獎勵條件
(一)無錫市認定獎勵
(1)獎勵內容
1.對首次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企業或從無錫行政區域外整體新遷入我市市區的有效期內高新技術企業,給予40萬元獎勵;
2.對列入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的企業,給予10萬元獎勵。
(2)獎勵條件
首次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企業或從無錫行政區域外整體新遷入我市市區的有效期內高新技術企業、列入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的企業。
(二)江陰市培育入庫獎勵
(1)獎勵內容
各設區市、縣(市、區)、省級以上高新區培育資金(合稱“地方培育資金”)對入庫企業給予每家不低于5萬元(含)入庫培育獎勵,對首次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入庫企業給予不低于15萬元的認定培育獎勵,并及時下達到位。
(2)獎勵條件
按照《江蘇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資金管理辦法》(蘇財規〔2019〕9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第七條執行,其中企業創新能力參照《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中認定條件第(七)條規定的指標體系進行評價,綜合得分須達到60分以上(不含60分)。2017年、2018年和2019年已納入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的企業不得重復申報入庫。
(三)濱湖區培育入庫獎勵
(1)獎勵內容
各設區市、縣(市、區)、省級以上高新區培育資金(合稱“地方培育資金”)對入庫企業給予每家不低于5萬元(含)入庫培育獎勵,對首次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入庫企業給予不低于15萬元的認定培育獎勵,并及時下達到位。
(2)獎勵條件
1.入庫企業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①.企業為在江蘇省注冊成立一年以上的居民企業,2008年至今未被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
②.企業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并購等方式,獲得對其主要產品(服務)在技術上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識產權的所有權;
③.對企業主要產品(服務)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技術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范圍;
④.企業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5%;
⑤.企業近兩個會計年度(實際年限不足兩年的按實際經營時間計算,下同)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同期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業在中國境內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全部研究開發費用總額的比例不低于60%;
⑥.近一個會計年度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同期總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0%;
⑦.企業創新能力評價應達到相應要求;
⑧.企業申請入庫前一年內未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嚴重環境違法行為。
2.企業創新能力參照《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中認定條件第(七)條規定的指標體系進行評價,綜合得分須達到60分以上(不含60分);
3.2017年以來已納入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的企業不得申報入庫。
(四)新吳區認定獎勵
(1)獎勵內容
1.對納入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的企業,給予10萬元培育獎勵;
2.對首次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企業或從高新區外整體新遷入的有效期內高新技術企業,給予20萬元認定獎勵;
3.對有效期滿重新申報報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給予10萬元認定獎勵;
4.對軟件企業首次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再給予10萬元認定獎勵。
(2)獎勵條件
首次申報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重新申報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從高新區外整體新遷入的有效期內高新技術企業以及首次申報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軟件企業。
(五)江陰市認定獎勵
(1)獎勵內容
1.對首次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企業或從江陰行政區域外整體新遷入我市的有效期內高新技術企業,給予最高40萬元獎勵;
2.其中,遷入的高新技術企業完成整體遷移給予最高20萬元獎勵,到期重新申報再給予最高20萬元獎勵。
(2)獎勵條件
首次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企業或從江陰行政區域外整體新遷入我市的有效期內高新技術企業。
臥濤科技簡介
臥濤科技成立于2012年,主營項目申報、知識產權,先后與中國電建、中鹽集團、中國中鐵、中建材、中國電科、雅迪、恰恰、今日頭條、格力、新滬、科大訊飛、海爾、華安等建立合作關系。十年以來,輔導企業15000余,為科技企業申報政府資金補助8.5億元。
臥濤科技高企申報代辦流程
1.在線咨詢:15005600923
2.啟動評估:專家團隊上門評估,技術交底,立項啟動申報
3.申報項目:組織申報材料,聘請專家預審,保證材料質量
4.項目公示:累計服務1萬+企業通過認定
5.后續服務:實時關注政策動態,隨時為企業匹配相應政策,輔助企業獲得獎補或榮譽資質
無錫市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可申報入庫行業
1.農、林、牧、漁業企業
2.采礦業企業
3.制造業企業
4.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企業
5.建筑業企業
6.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企業
7.住宿和餐飲業企業
8.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企業
9.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企業
10.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企業
11.文化、體育和娛樂業企業
無錫市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入庫申報條件
1.企業為在江蘇省注冊成立一年以上的居民企業,2008年至今未被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
2.企業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并購等方式,獲得對其主要產品(服務)在技術上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識產權的所有權;
3.對企業主要產品(服務)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技術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范圍;
4.企業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5%;
5.企業近兩個會計年度(實際年限不足兩年的按實際經營時間計算,下同)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同期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業在中國境內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全部研究開發費用總額的比例不低于60%;
6.近一個會計年度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同期總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0%;
7.企業創新能力評價應達到相應要求;
8.企業申請入庫前一年內未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嚴重環境違法行為。
無錫市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入庫申報須準備的材料
1.企業信用承諾書(見附件1)。
2.總目錄。
3.無錫市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入庫申請書(由網絡生成后打印)。
4.證明企業依法成立的《營業執照》等相關注冊登記證件。
5.知識產權相關材料:
(1)企業獲得的授權知識產權證書及最近一次繳費證明,授權通知書及繳費收據;
(2)通過受讓、受贈、并購取得的知識產權需提供相關主管部門出具的變更證明;
(3)反映技術水平的證明材料(如專利的摘要等);
(4)參與制定標準情況及相關證明材料。
6.科研項目立項證明相關材料(立項報告、立項手續及已驗收或結題項目的驗收或結題報告等)。
7.科技成果轉化相關材料:
(1)企業近兩年科技成果轉化匯總表(見附件2,實際年限不足兩年的按實際經營年限,下同);
(2)科技成果轉化總體情況與轉化形式、應用成效的逐項說明材料及相關佐證材料。
8.研究開發組織管理總體情況與四項指標符合情況的具體說明材料及相關佐證材料(如研發組織管理制度、研發投入核算規章制度、研發機構建設及科研條件、產學研合作協議、科技成果轉化的組織實施與激勵獎勵制度、開放式創新創業平臺建設情況、科技人員培訓、人才引進、績效考核獎勵制度等)。
9.企業高新技術產品(服務)的關鍵技術和技術指標的具體說明,相關的生產批文、認證認可和資質證書、產品質量檢驗報告等材料。
10.企業職工和科技人員情況說明材料,包括企業職工人數情況表(見附件3)、企業科技人員情況表(見附件4)、上年度年末社保繳納人數證明材料(只需匯總數)。
11.經具有符合《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相關規定的中介機構出具的企業近兩個會計年度研究開發費用和近一個會計年度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專項審計或鑒證報告(當年申請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入庫且又申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近兩年研發費專項審計或鑒證報告可提供申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要求的近三年研發費專項審計或鑒證報告)。專項審計或鑒證報告中主要財務數據與所得稅納稅申報表及財務會計報告不一致的,須提供文字說明。
12.經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鑒證的企業近兩個會計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包括會計報表、會計報表附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財務會計報告中主要財務數據與所得稅納稅申報表不一致的,以及財務會計報告中主要財務數據當年末與次年初不一致的,須提供文字說明。對財務會計報告出具的鑒證報告格式應符合《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的有關規定。
13.通過稅收征管信息系統打印的近兩個會計年度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包括基礎信息表、主表及應填報的所有附表)。按照《關于簡化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有關措施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58號)有關規定免填部分表單的企業,應提供相關情況說明。
14.參與企業研發費用、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專項審計或鑒證的中介機構需提供營業執照、執業證書、中介機構聲明(見附件5)、近三年無不良記錄情況說明、全年月(2020年度)職工平均人數情況表(見附件6)并附2020年社會保險費征繳通知單、注冊會計師(或稅務師)情況表(見附件7)等證明材料;參與企業財務會計報告鑒證的中介機構需提供營業執照。
【對于涉密企業,須將申請入庫的申報材料做脫密處理,確保涉密信息安全。】
相關附件下載鏈接
http://wxkjj.wuxi.gov.cn/uploadfiles/202103/25/2021032510285366667344.doc
無錫市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入庫申報流程
1.企業申報。
申請入庫企業進入“無錫科技創新服務云平臺”進行注冊登記,并選擇所屬市(縣)、區科技局及無錫經開區經發局作為注冊機構提交,各市(縣)、區科技局及無錫經開區經發局對注冊無誤的企業網上審核通過后,企業再次登錄(在“無錫科技創新服務云平臺”注冊過的企業無需再注冊;在原一站式高企培育平臺注冊過的用戶也無需再注冊,僅需從“無錫科技創新服務云平臺”“登錄”界面下“找回密碼”重置密碼),進入“高企培育輔助系統”,選擇“高企入庫申報”進行填報,然后通過系統生成并打印《無錫市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入庫申請書》,加蓋企業公章,連同相關證明材料,原件掃描形成電子版申報材料(PDF格式、彩色掃描),按順序逐頁編制總目錄、分類目錄和頁碼,逐項上傳至“高企入庫申報”系統,并提交至所在市(縣)、區科技局或無錫經開區經發局,同時將上述電子版申報材料正反打印形成紙質申報材料,并在書脊上注明企業名稱,報至所在市(縣)、區科技局或無錫經開區經發局。企業在“高企入庫申報”系統中填報的數據和上傳的材料是后續形式審查和專家評審的依據,企業須認真檢查上傳的電子版申報材料,確保簽字蓋章齊全、清晰完整且與紙質申報材料完全一致。
2.各地推薦。
各市(縣)、區科技局及無錫經開區經發局對企業提交的紙質申報材料和系統信息進行審核,確保紙質材料與系統信息一致,有需要時可開展現場核查,并與同級應急管理、市場監管、環保等部門溝通,確認推薦申報的,系統上提交,按批次由系統生成并導出《無錫市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入庫企業推薦匯總表》(見附件8,一式一份),出具審核意見并蓋章后,連同轄區內企業紙質申報材料(一式一份,企業還須妥善留存一份紙質申報材料備查),按上述受理時間統一報送至委托受理單位——市科技創新服務中心。
無錫市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入庫申報要求
(一)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工作全面實行信用承諾制。各市(縣)、區科技部門要高度重視,認真做好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工作,強化風險意識、責任意識,切實強化審核推薦責任,嚴禁審核走過場、流于形式。
(二)各市(縣)、區科技部門在組織入庫企業推薦上報、培育期企業推薦上報時要確保規范化操作,堅決杜絕“有償服務”行為的發生;要認真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嚴格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規定,把黨風廉政建設和組織上報工作同部署、同落實、同考核,切實加強關鍵環節和重點崗位的廉政風險防控。
(三)申報企業是責任主體,須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有效性以及資金使用管理作出承諾,嚴禁弄虛作假行為。同時,企業要自覺接受科技、財政、審計、監察等部門的監督監察,嚴格執行財務規章制度和會計核算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