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外省資訊
針對各類人群創業,蘇州市制定了十五項創業扶持政策,全方位支持創新創業。以下是十五項創業扶持政策的相關內容。蘇州市創業者如有意向申報以下相關扶持政策中的補貼,可咨詢以下預留的咨詢熱線了解。
蘇州市創業扶持政策解答指導熱線:15005600923
蘇州市富民創業擔保貸款
一、貸款對象
蘇州市行政區域內的全體城鄉創業者,按以下五類條件享受創業擔保貸款及貼息。
第一類
本市戶籍就業困難人員、登記失業人員、高校畢業生、留學回國人員、技職校畢業生、被征地農民、復員轉業退役軍人及隨軍家屬個人、在蘇累計繳納社會保險滿3年外地戶籍創業人員、在蘇創業吸納5人以上就業的外地戶籍創業人員。
第二類
在市級以上創業競賽或或創業項目評比活動中獲獎的優秀項目負責人(創業典型)、畢業后5年內的自主創業高校畢業生、取得碩士及以上學位人員。經過經辦銀行綜合評審,申請人可不限戶籍。
第三類
入駐蘇州市級以上創業示范載體(含眾創空間,大學生創業園等)的優質項目負責人,申請人可不限戶籍。
第四類
化解過剩產能企業職工和失業人員、返鄉創業農民工、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群體。
第五類
在蘇創業并經工商注冊或民辦非企業注冊(含進行工商登記注冊并領取營業執照的網絡商戶)的在蘇高校大學生、農村自主創業農民、刑滿釋放人員、平臺就業人員、其他城鄉勞動者。
二、補助標準(申請類別/貸款額度)和貸款期限/利率貼息
第一類
15萬元
3萬元(需滿足創業實體吸納就業3-5人)
50萬元(創業實體吸納就業6人及以上)
第二類
15萬元
30萬元(需滿足創業實體吸納就業3-5人)
50萬元(創業實體吸納就業6人及以上)
第三類
15萬元
30萬元(需滿足創業實體吸納就業3-4人)
50萬元(創業實體吸納就業5人及以上)
第四類
15萬元
30萬元(需滿足創業實體吸納就業3-5人)
50萬元(創業實體吸納就業6人及以上)
第五類
15萬
貸款期限
最長3年
利率貼息
富民創業擔保貸款利率上限不超過LPR+50BP.具體貸款利率由經辦銀行根據借款人和借款企業的經營狀況、信用情況等與款人和借款企業協商確定。
對蘇州市富民創業擔保貸款支持的第一、二、三、四、五類貸款申請人,LPR-150BP 以下部分由借款人承擔,財政對金額在30 萬元(含)以內的貸款對合同簽訂日 LPR-150B P以上部分給予貼息支持,超過30 萬元的貸款對合同簽訂日 LPR-150BP以上部分的 50%予以貼息 (不分段計算)。
商業貸款獎息申請指南
一、申請對象
首次貸款
本市市區(姑蘇、高新區)戶籍就業困難人員、城鎮登記失業人員、高校畢業生、技職校畢業生、被征地農民和轉業軍人、退役士兵、隨軍家屬個人;畢業后5年內的自主創業高校畢業生;留學回國人員(取得碩士及以上學位的不受戶籍限制,取得學士學位的需本市戶籍),在蘇參加創業培訓合格且從事個體經營或創辦企業的,可按規定申請對不超過10萬元的商業貸款部分給予獎息;經營規模較大,創業實體吸納人員5人及以上的,可申請對最高30萬元的貸款部分給予獎息,獎息期限不超過2年。
二次貸款
本市市區(姑蘇區、高新區)戶籍創業者、在國外取得碩士以上學位(含碩士)的留學回國人員,享受過創業擔保貸款或首次商業貸款獎息政策并按期還本付息獲得獎息;有改善企業的愿望,參加IYB(改善你的企業)培訓并取得培訓合格證書;創業實體在市區(姑蘇區、高新區)注冊規范用工在5人及以上的創業人員。貸款額度最高30萬元,獎息期限不超過2年。
蘇州市區創業大賽優秀項目資助
一、申請對象
參加由人社等部門組織的市級以上創業大賽中獲獎的優秀項目,在蘇州市區(姑蘇區、高新區)完成商事登記,并運營滿6個月以上的自辦實體。
二、資助標準
評審小組每年評審出不超過20個項目,根據大賽級別、獎勵等次、項目經營情況、科技含量、帶動就業情況等要素,分4個等級進行資助,資助標準為:A級30萬元/項目;B級20萬元/項目;C級10萬元/項目;D級5萬元/項目。
江蘇省大學生優秀創業項目獎勵
一、申請對象
1.項目申報人為畢業5年內國內高校畢業生、國(境)外本科(含)以上大學畢業生、國內高校全日制在校生。畢業時間以《畢業證書》發證日期為準。
2.申報項目2年內已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實施并登記注冊。項目申報人為項目合法擁有者(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法人)、民辦非企業單位(合伙)法定代表人,民辦非企業單位(個體)負責人或個體工商戶經營者),出資額不低于項目單位投資總額的30%。
3,項目須非國家禁止、限制類,無知識產權糾紛,申報人及項目單位同意在公共媒體公開項目有關信息。
4。項目具有原創性、可行性,符合本地區產業規劃發展導向,商業發展前景好,潛在經濟或社會效益較高等特點。
5.項目單位為民辦非企業,申報需經業務主管單位同意。
6.以下項目(單位)不在申報范圍:項目單位為加盟商、企業分支機構;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法人)、民辦非企業單位(合伙〉法定代表人,民辦非企業單位〈個體)負責人曾經發生過變更;已被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評為江蘇省大學生優秀創業項目(含創意類項目)的。曾因提供虛假資料被取消申報資格的創業項目,申報人不得參與申報。
7.申報項目需在項目單位登記注冊所在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進行申報,如項目單位分布在多個地區,需向項目單位總部所在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進行申報,不得跨市申報。
二、獎勵金額
10萬元/項目。
蘇州市區大學生初創企業天使投資獎勵補貼
一、申請對象
35周歲及以下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含在國外取得學士及以上學位證書并經教育部留學人員管理中心認證)的創業人員在市區(姑蘇區、高新區、園區、吳中區、相城區、吳江區)范圍內初創的企業。
二、申請條件
1.大學生初創企業須符合我市產業發展方向,具有較好發展前景和較高科技含量的新一代信息技術、大數據、未來網絡、云計算、高端裝備制造、機器人、新材料、軟件和集成電路、新能源與節能環保、醫療器械和生物醫藥、現代金融、現代物流現代農業、人力資源、文化創意、電子商務、服務外包等重點扶持發展的新興產業和現代服務業企業。
2.大學生初創企業吸引的須為天使投資機構實行的天使投資,且投資前非該企業的股東。天使投資機構是指具有融資投資功能,面向初創期企業投資的公司制企業或有限合伙制企業。
3.大學生初創企業吸引的天使投資的投資期須滿一年(以被投資企業工商登記變更為準)。
4.大學生初創企業已成功運營滿6個月,且吸納3人及以上就業。
三、補貼標準
每年遴選10-15個大學生初創企業,創業引導性資金按每家企業吸引的天使投資金額的20%予以獎勵補貼,最高不超過50萬元。
蘇州市創業孵化基地扶持政策
一、市級示范基地認定補助
鼓勵市本級、市(縣)、區、街道(鄉鎮)、在蘇高校和社會力量根據地方特色經濟、主導產業和創業類型等情況,新建或利用現有場地資源改造建設創業孵化基地。按照創業孵化基地的孵化服務能力、載體規模及創業項目帶動就業預期等,認定一批市級創業孵化示范基地。
對經認定的市級創業孵化示范基地,且納入市級基地管理的,給予10-20萬元的補助。對認定為國家創業孵化示范基地,且未獲得國家創業孵化示范基地補助的,給予50萬元補助;認定為省級創業孵化示范基地的,按照省相關規定執行。
二、市級基地績效考核獎勵
市級創業孵化基地實行動態管理,納入市級創業孵化基地管理信息系統平臺,對認定滿一年的基地開展年度績效考核。績效考核包括基礎建設、項目孵化、創業服務、工作創新等內容,通過“基地申報—縣區審核—第三方評估—市級評定—結果公示”的考核流程,確定市級創業孵化基地績效考核等級,分為A、B、C三級和不達標基地。每年根據年度資金安排和績效考核結果,對考核達到A級、B級、C級的創業孵化基地給予基地績效考核獎勵,獎勵標準最高不超過30萬元。
三、創業孵化補貼
經市級認定的創業孵化基地的孵化服務機構,為本市戶籍創業人員、畢業5年內的高校畢業生、取得碩士以上學位人員、在蘇累計繳納社會保險滿3年外地戶籍創業人員、在蘇創業吸納5人以上就業的外地戶籍創業人員所辦創業企業提供2年以上孵化服務,企業孵化成功搬離基地后繼續經營6個月以上的,可按每孵化成功1家企業給予基地1萬元的創業孵化補貼。
四、創業孵化基地運營補貼
對經認定的創業孵化基地實際支付的水、電、寬帶接入以及用于就業創業服務的公共軟件、開發工具等支出,每年根據市級創業孵化基地績效考核結果,對A、B、C級基地分別按照最高不超過20萬元、15萬元、10萬元給予基地運營補貼。基地申報補貼時,須扣除向創業者個人收取的水、電、寬帶接入等費用。